关于举行《东胜区公共收费停车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听证会的公告
为切实规范和加强公共收费停车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建立健全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促进公共资源有效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2021年12月28日东胜区人民政府印发了《东胜区公共收费停车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实施方案(试行)》。为便于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根据方案试行情况,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举行《东胜区公共收费停车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针对《东胜区公共收费停车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实施方案》制定的可行性、必要性、合法性,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
拟定于2023年12月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地点
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四楼会议室
四、听证代表产生方式
参加听证会的有专家、政府各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及企业代表,由组织机关负责邀请。
五、其他事项
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提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