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交通运输局关于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胜区第三大队泊江海中队治超卸载点增设卸载场事宜的补充公告
为有效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合理布局治超卸载点的卸载场,解决超限车辆拉运煤炭(如煤泥、煤面等)在卸载场堆放和装卸过程中造成煤尘扬起的空气污染。根据(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通过施行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流动检测点远离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执法站所、停车场、卸载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进行处理。
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在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胜区第三大队泊江海中队治超卸载点东北方向2.3千米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鑫源泰供热有限公司院内)增设卸载场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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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