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1.初中教师26人:语文10人,物理4人,历史4人,地理8人。
2.小学教师151人:语文51人,数学33人,英语11人,道德与法治15人,音乐4人,体育28人,美术4人,信息技术5人。
3.幼儿教师50人:公办幼儿教师40人,民办公助幼儿教师10人。
4.中小学会计10人。
5.中小学校医5人,幼儿园保健医5人。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二)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资格要求
(一)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8日(不含)至2005年3月28日(含)期间出生。
(二)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对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22届、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此类人员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如被录用,工作2年后若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考核合格的给予正式聘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予以解聘。
(三)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备国家统招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报名学历相应的学位且专业与选报岗位要求一致。
(四)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具备国家统招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与选报岗位要求一致。
(五)中小学校医和幼儿园保健医要求具备国家统招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往届生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执业证书的,工作3年后仍未取得将予以解聘),专业与选报岗位要求一致。
(六)会计要求具备国家统招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与选报岗位要求一致。
(七)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要求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前。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在读全日制学生(不含当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保健医)、会计招聘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及说明
招聘工作分为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七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上午8:30至2023年4月7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段内登录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s.gov.cn/。点击“东胜区教体系统招聘考试”栏目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者须在网上签署《参加东胜区教师招考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2)要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保健医)、会计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信息,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3)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5)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6)须完整填写本人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等),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应聘人员:所有报考信息确认提交后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初审。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在网上报名开始时同步对提交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所有考生请及时关注审查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因考生未及时关注审查意见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资格初审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8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对审查意见有疑问时,请及时电话咨询:0477-2213449。
5.报名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6.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8:30至2023年4月16日上午9:30。
7.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在坚持总人数不突破的前提下根据学校短缺教师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调整或取消该科目招聘计划数,适时调整到符合开考比例的岗位中。调整或被取消开考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4月16日(周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教师笔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满分为100分。校(保健)医、会计岗位笔试只进行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
3.应聘者笔试答题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政策性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结束后,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7.在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4月24日8:30至4月27日17:30,资格复审地点: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3.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最低合格线以下的人员将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被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从报名网站打印并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生须携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院校公章的在校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通过报名网站或资格复审时进行告知。
2.中小学教师的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形式,满分为100分。每位应试者试讲时间在10分钟以内,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告知应试者。其中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另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占40分,技能测试占60分)。
3.幼儿教师面试由教育活动组织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教育活动组织成绩占40分,技能测试占60分)。教育活动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告知应试者,应试者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组织一节教育活动,时间不超过8分钟,满分为40分;技能技巧测试分为弹唱、舞蹈、绘画三部分,共60分,具体要求如下。
弹唱:现场指定曲目,熟悉3分钟后边弹钢琴边唱,一次完成(25分);
舞蹈:现场播放指定舞曲,听2遍后,现场自编舞蹈并表演,一次完成(20分);
绘画:现场命题,5分钟之内画一幅简笔画(15分)。
4.校医(保健医)、会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统一命制;
5.无特殊说明的岗位应聘者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面试。
6.成绩统计,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五)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人员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统一指定的旗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视为放弃本次录用资格。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者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1.新招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考待遇
(一)招聘的教师、校(保健)医、会计享受国家正式教职工待遇,逐步入事业编制。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学校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满意,给予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招聘的教师、校(保健)医、会计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五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辞职或调离东胜区教体系统。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六、其它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建立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对报名但不按流程要求参加考试或不符合条件练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四)招聘录用后,考生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录用资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其中考录后放弃的考生将记入诚信档案。
七、本方案由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胜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初审复审咨询电话:0477-2213449
东胜区教育体育局:0477-8380731
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8380702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保健医)、会计招聘岗位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