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建立“三级”林长制责任体系 让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资料来源:东胜区林草分局 发布日期:2024-04-09 11:14
字号:
打印: 保存:
  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旨在全国上下全面推行林长制。东胜区于2021年9月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由属地区委书记和区长担任总林长,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东胜区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该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我们就如何做好林长制工作采访了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东胜区分局局长李海平。

  主持人:李局长,林长制在东胜区实施已有两年,请您谈谈何为林长制?

  李海平:林长制是以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为目标,以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为核心,以制度体系建设为保障,以监督考核为手段,省、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分级设立林(草)长的体制机制,聚焦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工作,实现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保护发展林草资源长效体系。

  主持人:在东胜区全面建立林长制的意义是什么?

  李海平: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生态文明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压实地方生态保护责任的关键举措。这项举措强化了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将各级林长明确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使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责任由林草部门提升到党委政府,是林草管理责任制的突破和升级。同时,全面推行林长制,有利于集中资源和力量推进林草事业发展,使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更有力度、质量更高。

  主持人:东胜区是如何分级设立林长的?

  李海平:东胜区全面建立了东胜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初步形成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机制,具体表现为:

  东胜区级设立区级林长、副林长9名。其中:林长2名,由属地区委书记,区长共同担任;副林长7名,分别由属地区委副书记,副区长担任。

  东胜区所辖3个镇和12个街道办事处林长由同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分别由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共设立林长30名,副林长88名。辖区27个村和79个社区林长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村(社区)委员会主任共同担任,副林长由支(居)委会委员担任,共设立林长95名、副林长56名。辖区1个国有林场设立林长1名,副林长2名。

  主持人:东胜区各级林长的工作职责主要是什么?

  李海平:东胜区级林长一是主要负责组织领导东胜区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对林长制组织实施和林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调度。二是组织落实自治区、市、区三级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目标责任制,组织协调解决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问题。东胜区级副林长则负责责任区域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指导、督促责任区域各级林长全面履行职责,协调解决森林草原保护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和林草工程建设等重大问题。

  镇(街道办事处)级林长和副林长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的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发展工作,加强森林草原资源培育、巡查、管护,负责生态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并协调处置各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组织调解辖区内林地、林木和草原权属争议纠纷,维护林权权利人和草原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林长、副林长按辖区划分责任区域,分区域负责。

  村(社区)级林长和副林长负责组织开展本村(社区)的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监督生态护林员,并协助完成本嘎查村涉林涉草工作。

  国有林场林长负责本单位经营区域内的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在涉林涉草违法案件查处、森林草原灭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接受区级林长的统一指挥。

  主持人:最后请您谈谈林长制自实施以来的运行情况。

  李海平:林长制工作自从2021年在东胜区实施以来,共设置林长制成员单位16个,设立林长281人,明确了东胜区—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林长三级“责任区”制,实现了林草管护“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同时,为推动林长制更好地运行,我们也先后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林长制会议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林长巡查工作制度》《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长制督查考核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命令》《关于开展林长巡查工作的命令》《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命令》《关于印发建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建立联席会议、工作联络机制,充分运用无人机开展林草资源巡护,切实构建起了东胜区林长制工作的“四梁八柱”。

  2021年至2023年共完成了11.6万亩生态建设任务,森林和草原火灾受害率分别严格控制在0.5‰、2‰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草原鼠虫害防治效果控制在90%以上,林草资源质量不断提高,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更加优化、属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显著提升,更好地筑牢了东胜区林草生态安全屏障。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随着东胜区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鄂尔多斯市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状况持续向好,湖泊面积达到8平方公里以上,鸟类调查共监测到40408只,遗鸥数量多达3000多只,繁殖巢共计204巢,有3种近濒危物种被列入IUCN红皮书名录,国家级重点保护物种共计8种,其中有4种鸟类的个体数量超过其全球个体数量的1%。该湿地的恢复在调节气候、降解污染以及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从而更好地助力东胜区绿色、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感谢大家对东胜区林草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本次访谈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