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关于开展《东胜区矿区移民安置补偿办法》实施后评估征求意见的公示
为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质量,及时发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有关事项,根据《鄂尔多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决定对《东胜区矿区移民安置补偿办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
依据《鄂尔多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经询价结果比对确定委托内蒙古政兴法务咨询研讨中心作为第三方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现由我局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移民安置补偿办法》(以下简称《补偿办法》)后评估工作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4日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事项涉及范围内所有利益相关群体。
2.主要事项:对《补偿办法》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实施中存在问题及后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请注明:“实施后评估”)、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个人提出意见、建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有效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2.联系人:卜新生; 联系电话:13394891199
王东莲; 联系电话:15049585968
3.邮 箱:zhengxingfawu@163.com
4.信函寄至: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万融时代广场A座1317室。收件人:王东莲。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
2024年5月14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胜区矿区移民安置补偿办法》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