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业务室,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内商改办发〔2022〕2号)、《鄂尔多斯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鄂双办函〔2022〕2号)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东双办函〔2022〕1号)文件要求,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由东胜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东胜区商务局开展对东胜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抽查计划发布如下:
一、抽查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着力解决群众,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抽查时间
从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三、抽查范围
东胜区辖区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四、抽查内容
(一)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1.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2.企业主要负责人尽责履职情况;
3.检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二)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合规;
2.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特种设备相关情况。
(三)东胜区商务局:
1.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合规;
2.企业运营相关情况。
五、抽查方式
通过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按照“双随机”抽查方式,随机抽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生成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
六、检查结果录入及公示
检查结束,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要求,对各部门检查的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录入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及时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对查出的隐患执法人员要督促企业整改并复查;
(二)认真总结。各部门执法人员需认真总结执法经验,在抽查工作结束后,由执法第一责任人总结在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本部门相关业务室。
(三)严格监督。对在抽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需立案调查的,严格按照案件办理程序进行,做到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确保危险化学品领域的生产经营安全、稳定发展。
(四)抽查闭环。抽查完毕后将执法检查表送至本部门相关业务室保留存档。
附件:东胜区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商务局
2022年4月1日
附件:东胜区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表(36).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