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社会信用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东发改发〔2021〕20号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社会信用服务
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社会信用服务中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已经批准2020年度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20年度决算。
一、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2020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11.05万元,本年支出211.0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11.05万元,本年支出211.0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作为你部门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三)请你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内财库函〔2021〕38号)等有关要求,务必于2021年10月1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预决算公开平台、鄂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开部门决算。
(四)请你部门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2020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