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汇总全区各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胜之窗”(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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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东胜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东胜区党政大楼6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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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3年,在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东胜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站在政府履职的高度,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精神,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狠抓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职责分工明确。建立了由办公室牵头,纪委、内审及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模式。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对政务公开信息的主体、程序、范围等内容进行指导和审查;纪委部门主要负责对各职能部门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政务公开材料的收集、上报及依申请公开业务的办理。
(二)工作机制完善。对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作了进一步完善,建立了以联络员为点、部门为线、领导小组为轴的网络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相关科室,强化“一把手负责、副职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由各职能科室指定专(兼)职的政务公开联络员,负责对各自部门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中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进行更新和维护,并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把关后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开,保障了各项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规范、有效。
(三)学习培训到位。为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原则等,积极选派政务公开工作的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及主办人员参加上级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指导全区职能部门结合地方要求,领会精神实质,为做好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13年,本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080条。其中,通过“东胜之窗”主动公开信息13899条,包括信息公开2353条,工作动态7401条,动态信息1961条,其他信息2184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7件。公民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交通、物价、财税、教育、卫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行业信息。区政府及部门依法给予答复,免费提供信息,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收费行为。全区依申请公开事件办结率为100%。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区各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均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东胜区人民政府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情况。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单位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加强,需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二是公开不及时,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和完整;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还不健全,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四是宣传还不到位,群众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还不够强。在今后的工作中,这些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真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清理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三是完善考核评议机制。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