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东胜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及“东胜之窗”门户网站规范化制度汇编》和《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系列部署工作,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公开途径、加强政策解读,构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全力抓的工作格局,推动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城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1个;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3名;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个。2019年,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信息工作专题会议2次,研究落实工作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城建领域政府工作透明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信息公开更新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每份文件公开之前做到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每一份不涉密的“红头文件”在其制定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全部及时更新。2019年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东胜区三务公开平台政务公开栏目中共计公开信息28份。同时重点结合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广告牌宣传,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在微信公众号公开宣传信息94条,在实体宣传栏、电子屏、广告牌等媒介公开宣传信息36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2018年度决算、2019年度预算均已公开完毕,公开后舆情回应一切正常。2019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宜,也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过程中,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了《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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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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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施工许可证办理) |
1 |
0 |
3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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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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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中国招标采购网) |
3 |
960469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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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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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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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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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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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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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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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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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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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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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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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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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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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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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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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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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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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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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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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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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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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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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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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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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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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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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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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一是公开内容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随着机构改革和职能职责的划转,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开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区两级文件精神,不断加强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等方面工作,全面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更好地给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二是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予以公开,增强公开的效果。三是多渠道多形式抓好载体建设,力求公开平台形式多样。在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第一平台的同时,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发挥微信公众平台、报刊、宣传栏、电子屏、宣传广告牌等载体在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