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城市建设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东胜区城市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6-03-25 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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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遵守《东胜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及“东胜之窗”门户网站规范化制度汇编》要求,汇总全局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胜之窗”(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城市建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325234

  联系地址:东胜区鄂尔多斯东街林荫小广场西东胜区城市建设局415室

  邮政编码:01700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东胜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府办发〔2015〕52号)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机构,配强人员,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显著提升。

  (一)组织机构建设和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2015年新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1个;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3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3个。

  (二)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

   每一份不涉密的“红头文件”在其制定的20个工作日内全部按时更新。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在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台了《东胜区城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东胜区城市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指南》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四)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及培训学习情况

  2015年,以“东胜之窗”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大了网上公开力度。同时,进一步丰富了公开形式,完善了政务公开栏。在工作执行上,我局能认真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各项部署,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交办的工作任务。

  信息公开重点以门户网站宣传为主。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积极参加信息委举办的培训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努力学习《条例》、相关工作部署及规范,以及政府信息界定、保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策咨询等内容。

  2015年7月10日在全局开展信息安全教育培训,通过案例分析讲解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信息安全日常注意事项。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东胜之窗”门户网站平台、8个栏目发布部门信息。2015年6月份新增东胜区城市建设局政务公开部门信箱栏目,更加方便群众履行知情权。具体公开情况如下表:

 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渠 道

  栏目名称

  数量

  公开平台

  网站

    机构介绍

   4

  东胜之窗

    政务公开

   242

  东胜之窗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全年新增246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分为机构介绍和政务公开两大类别。政务公开以通知公告、工作动态、信息公开和部门信箱等四大类信息为主。

    3、信息公开形式:以网站公开为主,其起到了第一平台和主渠道作用。

  (二)财政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12月31日出台全区性的财政管理指导性文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本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4]83号),明确了预决算的公开范围,细化了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规定了以下三个原则:先公开预算,后公开决算;明确公开主体,履行责任和义务;统一时间、统一格式、统一公开内容。原则上于每年的5月31日前完成当年度预算公开,每年的8月31日前完成上年度决算公开。预决算均须在批复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完毕。东胜区城市建设局2016年的预算数均已公开完毕,2015年度决算未审批公开,公开后舆情回应一切正常。

  (三)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情况

  2015年4月3日,东胜区人民政府发布《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权力清单事项目录的决定》(东政发[2015]24号),《清单》涉及共482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430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监督检查29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清单》主要内容包括权力事项名称、实施依据、运行流程图等;包括取消、接受、保留、受委托行使审批事项和转为行政服务事项等。行政权力清单具体内容详见东胜之窗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市建设局门户网站。

权力清单项

总计分类

行政

许可

行政

处罚

行政

征收

行政

监督检查

其他行政权力

  482

  10

  430

  2

  29

  11

 

 

  (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情况。

  为了大力推广燃气安全知识,确保市民用气安全,东胜区城市建设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天然气安全常识、燃气爆炸案例分析、相关政策、行业信息、办事流程以及最新公告通知等信息。内容丰富、直观,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截至2015年底,平台关注人数315人,累计发送消息103条,阅读量达12584次,并得到众多网友转载。

  天然气官方微信公从平台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平台关注人数

  累计发送消息

  阅读量

  315

  103

  12584

  (五)重点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依托于东胜之窗,在政务公开栏公开了重点项目情况、进展情况、汇总情况等。共计发布了28条公开信息。招投标类1条、道路建设施工进度类4条、节能改造工程类2条、基础设施建设类3条;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类4条;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类14条,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环节实行全过程政务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重点项目信息公开总计

(条)

招投标类 (条)

道路建设施工进度类(条)

节能改造工程类  (条)

基础设施建设类(条)

施工安全

监督管理类(条)

农村牧区

危房改造类(条)

  28

  1

  4

  2

  3

  4

  14

  (六)“东胜之窗”--“部门信箱”事件办理公开情况

  “东胜之窗”通过特色栏目--“部门信箱”公开了东胜区市民的难点问题。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12月1日,部门信箱共接到市民邮件3封,截至目前已办结3件,办结率为100%。主要涉及道路建设、燃气等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于2015年5月11日编制印发了《东胜区城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城建发[2015]25号,共23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在“东胜之窗”门户网站开通了依申请公开入口, 并在东胜区城市建设局设立受理处,2015年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和减免费用。

  (三)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内容实用信息不多,有待进一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牵涉方方面面的具体工作,是政策性、技术性、可操作性都很强的、严谨的系统工程。针对存在的问题,2016年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的突破。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条例》和自治区、市、区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三是强化信息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强化公开平台。多渠道多形式抓好载体建设,力求信息内容“丰富实用”,公开平台“形式多样”。在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第一平台的同时,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发挥电视、报刊、公开栏、宣传横幅等载体在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增强政务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提升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