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 发布日期:2015-04-13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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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现将我局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公示,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方面。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委、政府要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结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际工作,逐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圆满完成了政府规定的信息公开任务。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切实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运转顺畅。

  二是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我局贯彻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防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4年度,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东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信息公开等。

  (二)公开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报纸、政府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开。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务信息。2014年度在门户网站共发布通知公告4条,工作动态138条,工作文件10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此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进一步明确了依法治国的方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和要求逐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工作还需积极配合落实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增强宣传手段,丰富公开内容,加强学习调研,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根据要求,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信息公开的探索力度,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二是进一步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文公开属性界定和目录备案效率。 三是进一步加大与各部门的协调力度。继续加强向委、政府信息科室及时、准确的报送信息,提高信息报送的“数、质、量”;继续加大与其他部门的工作交流,及时全面的了解全区范围安全生产动态。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汇总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575602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数字东胜616室

  邮政编码:017000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