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东胜区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6-03-31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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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2015年东胜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已经局务会研究同意,现予公开发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 日止。 

  一、概述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及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有关通知,东胜区统计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的途径和方法。2015年,东胜区统计局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切实做好政府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力度,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在具体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采取层层抓落实,将各股室应承担的工作和要求加以明确,目标和任务予以分解。

  (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条例》精神,东胜区统计局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制定完善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统计数据、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统计分析764篇、统计信息118篇、《统计月报》12期,并及时对外公布了2015年东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主要反映了我区综合、工业、农业、投资房地产、建筑业、贸易服务业等国民经济运行状态。为东胜区委、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丰富翔实的信息公开服务。全年接受社会公众上门或电话咨询近 2000人次。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分行业总值、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人均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数据。

  回顾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我们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因人员缺少、工作任务繁重等客观原因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在信息公开及时性、主动性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2016年,我局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的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增强保密意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做到公开信息不保密,保密信息不公开。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