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东胜区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4-01-26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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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838031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胜区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努力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切实提升公开质量、不断夯实公开基础,充分发挥公开在促落实、强监管方面的功能,全力推动水里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东胜区水利局通过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策9条;公开政策解读、机构职能、重点领域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23条;开展征集调查2次,收到意见建议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东胜区水利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及时公开部门政策文件,确保于文件形成20日内公开。二是准确标注政策文件效力属性、发文机关、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文号,并根据其立、改、废情况进行动态更新。三是公开的政策文件全部实现下载功能,提升企业群众查询、获取政策文件的便利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为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与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接,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目前正在审核中。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东胜区水利局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措施,年终有总结,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的工作局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主动性不强。二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持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拟开设“东胜水利”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强化信息内容更新,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东胜区水利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