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东胜区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1-01-22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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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市及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水利局信息公开概况、主动公开情况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水利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380310

  电子邮箱:1192506776@qq.com

  联系地址:东胜区水利局党政综合办公室 (东胜区铁西国宾馆西200米)

  邮政编码:017000

  一、报告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进一步加强水利政风、行风建设,规范和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优化水利政务环境,推进依法治水、科学治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依规推进,信息内容严格规范,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水利信息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分工,及时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量,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转和内容的适时更新。

  2.加强学习宣传,营造工作氛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干部职工深切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在新形势下的重要性做到主动公开申请公开、有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严格落实日常工作。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情况统计、上报及其它日常工作,严格按照级文件要求对公开信息进行审核、公布和登记,坚决做到了及时公开、办理认真和管理规范。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我局2020年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条,包括组织机构、通知公告、其他信息

  2.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职能、业务工作、公开年报、财政信息等信息。

  3.主动公开的途径通过东胜之窗门户网站、鄂尔多斯民生监督平台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2

  3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14

  4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368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扩展

  (二)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收集与梳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上报与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二是强化管理,及时更新、完善区水利局信息,提高在群众中的知名度和认可度;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的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