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府办发〔2017〕88号)的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概况、主动公开情况、财政管理信息情况公开、
投诉情况、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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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概况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自治区及市有关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现将总体情况概述如下:
(一)领导小组建设及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长亲自抓,常务副局长具体抓,工作人员全面开展此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017年,我局办公室设在水政室;从事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
(三)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
公开目录按照《条例》要求,每一份不涉密的“红头文件”在其制定的20个工作日内全部按时更新。
(四)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配套完善,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密制度。
(五)宣传、培训情况。
以门户网站进行宣传和公开。2017年共计培训1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2条,工作动态采用8条。
三、财政管理信息情况公开
2017年,我局和局属7个二级单位于2017年10月通过“东胜之窗”向社会公开决算数据、“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据。2017年2月通过“东胜之窗”向社会公开预算数据、“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据。
四、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投诉情况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投诉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中信息即时更新方面需要加强。下一步将采取培训学习和个别教学相结合的方式,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