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遵守《东胜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及“东胜之窗”门户网站规范化制度汇编》要求,汇总水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胜之窗”(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水务和水土保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380381
联系地址:东胜区腾飞路北国宾馆西
邮政编码:01700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府办发〔2015〕52号)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机构,配强人员,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显著提升。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015年我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理念,本着“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原则,尽责工作,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二)信息公开和工作动态更新完善情况
信息公开按照《信息公开条例》,每一份不涉密的“红头文件”按时更新;工作动态即时更新。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配套完善,“专机”专用,“专网”专用。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四)宣传、培训情况。
以门户网站传为主,2015年共计培训两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295条,具体公开情况如下表:
|
渠 道 |
栏目名称 |
数量 |
公开平台 |
1 |
网站 |
通知公告 |
58条 |
东胜 之窗 |
信息公开 |
9条 |
|||
工作动态 |
228条 |
财政管理信息公开情况:根据2014年12月31日出台全区性的财政管理指导性文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本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4]83号),明确了预决算的公开范围,细化了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规定了以下三个原则:先公开预算,后公开决算;明确公开主体,履行责任和义务;统一时间、统一格式、统一公开内容。我局2014年的决算数和2015年的预算数均已公开完毕,公开后舆情回应一切正常。
三、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投诉情况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方向
目前,东胜区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
在2016年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细致的解读自治区再到市、区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鼓励职工多写信息,写出高质量信息,切实抓紧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格式,提高公开质量。使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