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4-01-18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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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自治区、市、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编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审计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块内容。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本年度报告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胜之窗”(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5112153

    联系地址:东胜区联邦大厦银座151520室  

    邮政编码:0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胜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紧围绕社会舆论关注焦点、人民群众关心热点,拓展主动公开范围,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东胜区审计局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有: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网站、鄂尔多斯市审计局网站、东胜之窗,内蒙古审计等报刊杂志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23年底在上述各类媒体公开信息63条。

  一是强化重要审计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审计业务、党建等内容及时进行发布,在审计厅网站累计发布了政务信息4条,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发布了政务信息25条,东胜之窗网站发布了政务信息19条,主动公开文件12条,内蒙古审计报刊发布政务信息3条。积极推行审计公示,审计组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张贴审计公示,公布审计组组成人员、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

  二是实预决算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公开东胜区审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审计局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度预算报告和2022年度决算报告。

  三是聚焦审计机关法治建设。按规定在东胜之窗公开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审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内蒙古审计厅关于审计机关规范审计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及内容。严格落实《东胜区审计局审计项目现场管理办法(试行)》《东胜区审计局审核复核审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审计质量内控制度,从制度机制上从严规范审计执法工作。

  (二)信息化建设情况。大力推进“金审三期”系统部署工作按照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完成终端设备部署应用。

  (三)加强业务培训。先后组织4人次参加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工作培训。

  (四)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内部监督控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报送与审核,每月按时向东胜区门户网站及上级审计机关报送审计信息。严把信息发布和审核关口,凡是对外公开信息、文件必须经过科室、分管领导或审计组主审、组长确认才可对外公开报送,并将信息工作纳入年度股室综合考核和个人评优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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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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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信息深度不足的问题,从事信息工作的人员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提高信息宣传的综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准确地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对审计工作的关切和监督。二是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审计信息公开。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等政府关心、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同时督促做好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开,以公开促整改。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应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