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能源局 发布日期:2024-01-25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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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总结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此报告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胜区绿动能源大厦7楼706办公室,邮编:017000,电话0477-857535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精神和相关要求,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做好能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在东胜之窗网站发布了政务信息48条,主动公开文件13条,行政处罚66条,单位公示栏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被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1件,我局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以“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落实专人做好日常政务公开及新媒体平台整改等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重点建设项目领域和安全生产领域工作专栏及时发布能源领域项目公告和业务工作动态。公布的内容涵盖政策法规、行政处罚、项目备案等内容,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全面。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2023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干部积极参加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等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今后,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提高政务公开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二是按时发布能源信息、工作动态等信息,及时解读能源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等文件,加强对日常易错敏词的学习,确保不发生错字、漏字等现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