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东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日期:2015-03-31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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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在东胜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东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心组织,不断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内容和形式,围绕民政部门职能,强化组织领导,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明确分管领导、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并将信息收集、归类、审核、公开等工作任务明确到具体的科室和工作人员,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和常态化,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东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于2014年3月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确定了专职工作人员1名,由组长负责监督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具体内容包括公文交换系统、自动办公系统和东胜之窗的日常管理和信息上传工作,以及相关考核资料的整理和上传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民族宗教事务局主动公开信息77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53条、文件类信息12条、通知公告12条。
三、建立规章制度
现已建立规章制度共12项,并在进一步完善当中。其中信息公开制度11项:《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评议制度》、《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制度》、《信息公开评议制度》、《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并建立了《舆情风险评估制度》。
四、公开渠道 大幅拓宽
公开渠道以门户网站为主,以公告性文件为辅。还增设有微信公众平台、邮箱,方便群众咨询。
五、公布即时重点突出
(一)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及权力清单。东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在“东胜之窗”信息公开栏里进行了公开。
(二)依法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东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在“东胜之窗”的通知公告栏进行了公开。
(三)依法向社会公示规范性文件。
(四)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在受理各种途径的信息公开过程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为零。
(五)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将服务大厅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和窗口,对制作企业设计的效果图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给予批准盖章,并进行备案(效果图);对已制作好的社会市面用文进行复审。未经复审的社会市面用文不得使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