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汇总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胜之窗”(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金融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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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东胜区金融办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确定了专职工作人员1名,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工作。同时建立了《东胜区金融办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等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证。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度,东胜区金融办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总数42条,其中工作动态27条,政务信息2条,通知公告13条。
“东胜之窗”信息公开统计表
(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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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信息(条)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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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条)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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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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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条) |
13 |
1.在“东胜之窗”通知公告栏里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及权力清单。
2.在“东胜之窗”通知公告栏里依法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
3.依法向社会公示规范性文件。并于2016年12月31日在“东胜之窗”的公开专题栏里公示完毕。
4.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在受理各种途径的信息公开过程中,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为零。
5.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公开渠道以门户网站为主,以公告栏为辅。并在门户网站公布了金融办地址、传真号、联系电话、联系人以及电子邮箱,方便咨询。
三、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我办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认知水平,加强公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