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
资料来源:区国资委 发布日期:2023-01-20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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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积极推进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东胜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编制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胜之窗”(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胜区亿昌现代城25楼2518室电话:0477-8161657邮政编码:017000

  一、报告内容

  (一)总体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我委把此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根据要求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委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2.持续推进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公开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注重加强对政务公开目录的更新、信息的分类、信息发布的质量等方面的核查,确保法定主动公开与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信息同源,不断规范目录设置情况和信息发布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我委统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涉及委机关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委领导工作分工及权力清单,委机关财务预决算、政策文件、数据发布、政策解读、重点业务信息公开及区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动态等内容。

  2.主动公开信息数量:东胜区国资委2022年主动公开各类工作动态67条,信息公开目录12条,“东胜国资”微信平台公开信息条数182条,政务公开栏公开政府信息条数19条。

  3.主动公开的途径:主要以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主,政务公开栏为辅。

  (三)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委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未发生与我委信息公开有关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是政务新媒体信息日常检测出现错词,已按要求整改。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拓展

  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四是监管企业的信息公开程度有所欠缺,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

  2023年,我委将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时公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是按照中央、自治区及我区国资国企改革总体要求,指导推动监管企业依法依规做好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发布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畅通群众互动交流渠道,健全完善互动回应工作机制,区别不同情况,及时规范分类处置群众诉求,坚持有问必答,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信息必须经审核后方可上网公开,切实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委未产生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