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府办明电〔2016〕23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规定,汇总全区国资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胜之窗”(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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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铁西亿昌现代城B座25楼)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东胜区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府办发〔2015〕52号)文件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机构,配强人员,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显著提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区国资委信息公开渠道以东胜之窗门户网站为主,以公告性文件为辅,还增设有图片、宣传栏等渠道。依法向社会公开各类工作信息、“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
2015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总数160条,其中东胜之窗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117条,信息公开43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办理情况
区国资委2015年共收到1件申请事项,已回复办理完毕。
四、信息公开未发生投诉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思路
目前,东胜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个别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存在积极性、主动性不够等问题。2016年,区国资委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指示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更加积极主动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资委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