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4-01-25 16:44
字号:
打印: 保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有关规定,现编制和发布东胜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胜之窗”(http://www.ds.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部门公开年报”栏目中公布。

  联系电话:0477-8342244

  联系地址:东胜区党政大楼三楼西侧311办公室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贯彻《条例》为主线,紧紧围绕自治区、鄂尔多斯市2023年政务公开要点,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政务服务工作质量为抓手,紧扣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不断拓展公开渠道,持续强化公开力度,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持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依托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充分运用好新媒体平台,通过“东胜区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条,主动公开了包括政策文件、业务工作、投诉举报渠道等各类信息。“东胜区发改委”微信公众平台,各类新闻宣传、信息公开、工作动态、政策解读、服务群众等信息全年共计发布信息3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委收到依法申请公开4件,未出现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主动公开所有应公开的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尽上网,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政务网站主动公开相关事项,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进一步扩大政府公开信息的受众面。通过“东胜区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发挥新媒体在动态反映等方面的优势,开展了政策宣传、公众参与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机关年初工作方案,对机关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定期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外部监督机制,社会评议情况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力度不大,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重点不突出。二是部门未有专职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工作交接时,未能准确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点,工作人员的主动意识不够强。三是在政府网站建设中,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时效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切实理顺政务公开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强化意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强化重大政策、重点领域的发布和解读能力,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拓宽解读的方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三是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和标准,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定位,坚持示范引领,主动担当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关于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