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区政务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4-01-22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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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自治区、市、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编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块内容。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 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胜之窗”(http: //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575333

  联系地址:东胜区联邦大厦银座4404

  邮政编码:01700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业务工作、社会事务审批事项等方面内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重要信息,了解本单位的工作动态和决策过程。

  2.依申请公开。2023年依申请公开3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核和回复,确保公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完善信息管理制度,通过明确信息分类、制定信息发布规范、加强信息保密审查等措施,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便捷性,通过优化平台功能、提升用户体验,提供在线查询、申请、反馈等服务,使公众能够更加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建立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6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程度不足,部分信息的公开程度不够,未能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互动回应机制不完善,在处理公众咨询和反馈时,互动回应机制存在一定缺陷,导致回应不够及时或缺乏有效性。

  3.政务公开方式单一,主要以文字形式发布信息,缺乏更为生动、直观的表现形式。

  (二)改进情况:

  2024年,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范围和标准,确保所有重要信息都能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公众。同时,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提高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建立健全的互动回应机制,完善咨询、建议、投诉等渠道,确保及时、准确地回应公众关切。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回应的质量和效率。

  3.丰富政务公开方式,利用图表、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展示信息,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易理解性。同时,加强新媒体的应用,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和平台,更好地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