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东胜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8-03-30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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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府办发〔2017〕88号)要求,编制了东胜区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胜之窗”(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108700

  联系地址:东胜区财政局办公室 (铁西万融大厦14楼)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度,东胜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府办发〔2017〕88号),东胜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等相关要求。在局领导班子的支持下不断加大对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完善各方面制度并加大投入,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017年度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2人,其中微信公众平台1人,东胜区政府子网站信息公开1人。

  (二)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实行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协调机制,制定《东胜区财政局机关工作制度》(含信息工作制度)。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设施配套完善,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专人”、“专机”制度,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各项规定和东胜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

  (四)宣传、培训情况。

  以微信平台和门户网站两大领域宣传为主。2017年共计外派工作人员学习2人次。

   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财务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要求,东胜区财政局“三公经费”预决算均在批复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开完毕。目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财政局关于上报东胜区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的报告均已公开完毕,公开后舆情回应一切正常。

  (二)信息发布情况

   通过东胜之窗、微信渠道发布信息,截至目前,“东胜之窗”发布各类信息115条,微信49条。

    

  渠 道

  栏目名称

  数量

公开平台

  1

微信

  东胜区财政局

  49

微信

  2

网站

  政务公开

  50

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胜之窗”

  3

  政府采购

  12

  4

  非税管理

  8

  5

  财政监督

  15

  6

  会计管理

  14

  7

  集中支付

  2

  8

  财政研究

  14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我局各项规章制度依申请公开信息数为0条。

  四、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投诉情况

  五、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方向

  (一)政务信息工作认识有待加强。

  在2018年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细致的解读上级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从自身实际出发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

  (二)信息公开投入有待提升。

  加大信息公开投入力度,在经费和人员投入上纳入2018年度财政局工作计划,切实解决信息公开人员不足、不专业,和资金的投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踏实推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

  继续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着力为群众打造便捷的查阅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