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纺织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纺织街道 发布日期:2024-01-22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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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市、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纺织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联系。

  联系电话:0477-2290319

  联系地址:东胜区纺织街道办事处309办公室

  邮政编码:017000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街道以以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主要平台发布各类公开信息。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纺织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777条,其中原创内容541条,转发236条,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报送信息330条,采用发布1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度我单位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平台建设方面。认真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街道信息栏的日常维护,及时更新信息。探索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依托“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纺织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发布街道动态,提升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便捷性公开街道机构设置、联系方式、办事地址、负责人信息等各项内容。设置疫情防控措施咨询与居民法律服务咨询等栏目,更好为辖区居民提供政务服务。

  )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定期对街道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自查,包括自查目录更新、内容上传、规范性以及空白栏目、错别字和错误链接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网站链接正确有效,网站安全平稳运行。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监督保障方面。一是街道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为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二是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等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目前我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在更新总量、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基础性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一是个别栏目信息发布不对应;二是信息公开时间相对滞后;三是部分公开栏目内容不够全面。

  (二)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我街道明确由分管领导抓政务公开工作,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街道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调度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明确责任,逐条整改。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栏目信息公开情况,把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逐条列出,并按照要求及时公开。三是严格公开程序。所有公开内容经党工委研究,由街道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再予以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我单位未产生信息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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