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5-01-16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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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巴音门克街道党政办联系(电话:0477-835851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巴音门克街道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整合网络资源,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巴音门克街道通过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专栏发布通知公告、工作动态、转载政策文件、民生实事、专题专栏等共6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街道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压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信息外,应公开信息均依托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向群众进行了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街道始终坚持深化理念,落实内容保障的理念,认真做好政务官网内容的及时更新,不断完善运营制度,把平台打造为公开政务信息、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收集民众诉求、展示部门形象的网络平台。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街道微信平台信息发布627条,关注人数4976人,阅读次数达3.6万多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巴音门克街道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综合办主要负责,落实了专职工作人员1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同时遵循“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需要发布或者更新的政务公开内容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审查符合要求后再进行发布,以确保所发布的信息内容规范且不涉密,并且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及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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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公开内容质量不高部分公开信息内容较为简略、笼统,缺乏深入的分析和解读。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工作规范化水平还需提升

  改进情况:

  一是提升信息编辑与发布水平培养一批文字功底扎实,具有较高的处理信息能力的人才充实队伍。建立奖励机制,对报送高质量信息的科室进行激励。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政务业务培训,加强思想认识,提高公开主动性、积极性、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街道信息公开无处理费收取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