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东政办发〔2019〕54号
各园区管理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马玉清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
杨光耀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李 鹏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俊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白海宽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刘月星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高云胜 区财政局局长
刘庆国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刘 存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苗旺军 区商务局局长
王占斌 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常俊芳 区民政局局长
高志亮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振平 区农牧局局长
谈盟源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呼占国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杜治莲 区统计局局长
王三军 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吕 毅 区税务局局长
李春秋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闫 旻 共青团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书记
李 萍 区妇女联合会主席
王 秀 区工商业联合会主席
韩 军 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刘建平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郝美玲 区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重大决策部署及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协调全区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就业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就业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各园区、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张俊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今后,除区领导外,领导小组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相应工作,不另行文通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