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理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马玉清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杨光耀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李 鹏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俊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白海宽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月星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高云胜 区财政局局长
刘庆国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刘 存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苗旺军 区商务局局长
王占斌 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常俊芳 区民政局局长
高志亮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振平 区农牧局局长
谈盟源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呼占国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杜治莲 区统计局局长
王三军 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吕 毅 区税务局局长
李春秋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闫 旻 共青团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书记
李 萍 区妇女联合会主席
王 秀 区工商业联合会主席
韩 军 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刘建平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郝美玲 区人社局副局长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重大决策部署及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协调全区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就业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就业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各园区、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张俊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今后,除区领导外,领导小组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相应工作,不另行文通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