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各园区管理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清理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要求,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文成立且保留至今的154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对照《东胜区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目录》(见附件),认真研究办公室设在本单位的议事协调机构,提出拟保留或撤销的意见,同时说明理由。
二、如经梳理发现有遗漏的议事机构,请一并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同时提出拟保留或撤销的意见(拟保留的要明确办公室所设部门)。
三、请各部门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于4月4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常务办(党政大楼612室)。区人民政府将结合各部门意见重新公布保留和撤销的区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目录。联系人:李占发联系电话:8381625
附件:东胜区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目录
鄂尔多斯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