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对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执行的批复
东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胜区公安分局:
东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执行的请示》(东执行报﹝2019﹞51号)收悉。因东胜区伊煤路与园中街交汇处惠民小区西勇泰鑫钢材销售门市等45户商户违法建设的彩钢房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自行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现责成东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行政执法主体,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其实施强制拆除,由区公安分局配合执法。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