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 年 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资料来源: 发布日期:2018-06-07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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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管理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人民团体: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 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7 

  2018 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8 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对于高效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协调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十届五次全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三次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人民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一案三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水平,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一、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常规工作

  (一)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制度,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工作,认真执行“零报告”等相关制度,不得安排保安等非正式职工值班,严禁脱岗、漏岗和电话值班,确保出现突发事件能及时快速处置。

  (二)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严格突发事件报送时限,重特大级别事件事发半小时内电话报告,一小时内补报文字材料,较大、一般级别突发事件事发 2 小时内报告。严格突发事件报送范围,凡是《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发〔2013〕96 号)要求报送的突发事件,要做到应报尽报。区人民政府主要通过应急值班手机(18847712541)接收信息,电话(0477-8112345)报送 。 信 息 发 送 后 , 要 电 话 告 知 应 急 办(0477-8112345)。

  (三)积极报送应急动态信息。各部门要注重收集整理应急常规性和创新性工作信息,记录反映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值守应急、综合协调、预案建设、监测预警、救援处置、培训演练、物资储备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各部门每周至少要报送一条应急动态信息(发送至邮箱 653441608@qq.com)。

  (四)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管理。公安、网信部门要 24 小时不间断网上监测,密切关注涉区重点、热点和敏感信息,发现不实报道或恶意炒作行为,及时发布回应信息并协调有关方面快速处置。建立舆情信息沟通联络机制,各部门发现重要舆情信息要快速通报网信、网安部门,网信、网安部门要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

  (五)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要继续深入推进矛盾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排查治理台账,全面加强对各类风险隐患的管控。利用专家排查、企业互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提高排查治理实效,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要跟踪盯控、验收销号。城建、交通、煤炭、水务、安监、房管、信访、地震、消防部门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全区性的隐患排查。区国土资源局要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对各类自然灾害进行风险区划,完善全区自然灾害防御规划;区水务局要开展水库和淤地坝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区城市建设局要开展建筑工地风险隐患排查,消除塔吊、深基坑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区规划局要加快城镇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进度,继续推进地下空间和管线综合信息数据库建设;区消防大队要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风险隐患排查,跟踪治理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场所;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要开展事故多发路段、学校周边路段和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完善交通路标,增设道路监控,减少交通事故;区煤炭局要开展煤矿特别是井工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推进煤炭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油气输送管道、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区地震局、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要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中长期避难场所应急供电、供水、排污等设施。另外,区建设、地震部门要强化建(构)筑物抗震设防标准的检查审核。

  (六)继续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府发〔2015〕200号),进一步规范预案的编制、评审、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等相关工作,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指定专人管理应急预案,定期更新联络电话,确保预案中的各类沟通联络信息准确可靠,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可以快速联系到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

  (七)加大预案培训演练力度。各部门要将应急预案培训纳入日常业务培训范围,定期组织学习,使有关人员熟悉预案相关内容和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各部门要加大应急预案演练力度,将单项演练和综合演练、桌面演练与实战演练、观摩演练与双盲演练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演练不断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完善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 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实战演练,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至少每 2 年开展一次综合实战演练,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企业应经常性开展应急演练。

  (八)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专项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专业救援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打造一支能够在关键时刻“调得动、用得上、顶得住”的高素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重点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更新补充队伍装备和常用救援器材,建立救援人员、救援装备信息数据库并定期更新完善,确保应急情况下能及时准确调度。镇、街道办事处应急队伍人数不少于 50 人、人员密集单位应急队伍不少于职工总人数的 30%、其他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不少于职工总人数的 10%,并配有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九)积极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培训。各部门要以各类宣传日、活动日和纪念日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大力开展公共安全知识科普宣教。对自然灾害、有毒气体、火灾、交通事故、电信诈骗等发生频率较高的突发事件,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到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家庭等宣讲点宣讲,制作和播发公益广告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各部门要将应急知识纳入机关业务学习内容,提高职工应急管理意识。年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将应急预案知识纳入全市公务员网络在线学习课程范围,将应急管理相关知识纳入全市党政干部党校培训课程范围。

  (十)认真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各部门要继续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储备城镇防洪、排水防涝、供水电暖气等生命线系统抢修、生活保障等城镇公共安全方面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对本行业系统现有应急物资和物资储备库开展一次全面调查,建立物资储备明细和储备台账,建立物资储备数据库,在此基础上,结合各类风险隐患和易发类突发事件特点,制定出台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和储备管理制度,以规范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种类、数量、形式、更新、共享、调运等相关工作。年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完成 13 类应急储备物资情况调查备案工作。

  二、突出抓好重点工作

  (一)继续推进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15〕1 号),进一步规范预警信息采集、制作、审核、签发、发布和传播等工作流程,提高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质量。区气象局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快推进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建成一键式多渠道发布网络系统,指导各部门建立数据传输专用网络,实现与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的互联互通。区经信、商务、城建、环保、煤炭、国土、人社、民族事务、教育、粮食、文新广电、卫计等重点部门要尽快对接气象部门,配合做好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接入、业务培训和应用工作,切实提高我区预警信息发布时效。

  (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渠道。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全区各类突发事件信息,突发事件信息必须报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0477-8112345),上报市人民政府的突发事件信息,必须经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审定、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不得擅自上报。

  (三)开展新一轮应急预案修编工作。修编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尽快科学梳理所制定预案,修订已印发满 3 年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未满3 年但存在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应急措施不完善等情形的预案也要修订,过去未制定过但随着形势发展需要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的预案要重新编制。编制完成体育馆、博物馆等重要目标物保护、加油(气)站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要活动保障和应急资源保障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务必于2018 年 8 月底前完成、编制工作务必于 10 月底前完成。各专项应急预案修编牵头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做好预案内容起草、意见征求、专家审定和修改完善,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做好预案修编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预案修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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