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食品药品安全 委员会及其组成部门的通知
资料来源: 发布日期:2018-07-05 13:42
字号:
打印: 保存:

各园区管理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东胜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及其组成部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部门

  (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助部门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管理委员会、东胜经济科教(轻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铜川汽车博览园管理委员会、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编委办、区科学技术协会、区纪委监察委、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环境保护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区司法局、区林业局、区科学技术局。

  (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部门铜川镇人民政府、罕台镇人民政府、泊尔江海子镇人民政府、天骄街道办事处、林荫街道办事处、富兴街道办事处、交通街道办事处、公园街道办事处、建设街道办事处、诃额伦街道办事处、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纺织街道办事处、兴胜街道办事处、民族街道办事处、幸福街道办事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商务监督综合执法局)、区农牧业局(区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城市建设局、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区旅游体育综合执法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粮食局。

  二、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马玉清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常务副主任:江 原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 主 任:何万智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杨光耀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奇景阳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公

  安分局局长

  解怀君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晓东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李向义 装备制造基地管委会

  主任

  刘虎云 经济科教(轻纺工业)

  园区管委会主任

  李瑞江 铜川汽车博览园管委会主任

  李 鹏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任

  许多亿 铜川镇镇长

  王存军 罕台镇镇长

  刘海兵 泊尔江海子镇镇长

  薛 东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

  主任

  苏 渊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苏利强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区直机关党工委书记

  栗 航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网信办主任

  李 平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综治办主任

  刘凤祥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沃 冬 区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

  杨桂莲 区编委办主任

  闫 斌 区科学技术协会主席

  白海宽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占斌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局长

  刘庆国 区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局长

  刘月星 区教育局局长

  常俊芳 区民政局局长

  陶格斯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局长

  高云胜 区财政局局长

  高志亮 区城市建设局局长

  刘向东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春秋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世荣 区水务和水土保持局

  局长

  张振平 区农牧业局局长

  李聿刚 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局长

  刘翠玲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局长

  祁永明 区城市管理行政

  执法局局长

  王俊峰 区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局局长

  苗旺军 区商务局局长

  李 茜 区司法局局长

  林伯军 区工商分局局长

  高 瑛 区质监分局局长

  高利荣 区林业局局长

  李 文 区粮食局局长

  董平礼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丁 虎 区科技局副局长

  郝永胜 区食品药品商务监督

  综合执法局局长

  陈元晓 区农牧和水务综合

  执法局局长

  李建国 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

  执法局局长

  秦 超 区旅游体育综合

  执法局局长

  杨 伟 公园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明英 民族街道党工委书记

  訾永斌 天骄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剑 林荫街道办事处主任

  倪世忠 富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军 交通街道办事处主任

  焦光林 建设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 娜 诃额伦街道办事处

  主任

  刘少华 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

  主任

  白晓燕 纺织街道办事处主任

  曹云鹤 兴胜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海荣 幸福街道办事处主任

  三、委员会办事机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公室主任由刘庆国同志兼任。

  四、工作职责

  (一)委员会职责。委员会在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全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区委、区人民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区直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检查、督促各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综合协调食品药品安全检测和评价及其体系的建设工作;综合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应急救援工作;综合协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预测和发布,推动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汇报,分析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全区食品药品安全重大问题等。

  (二)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牵头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统一发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监管制度;负责对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及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考核评价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部门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整治和联合检查行动;组织协调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宜。委员会要根据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需要,制定并适时调整委员会成员单位的组成及职能职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委员会明确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做到责任明确,职责落实;加强部门间配合协调和信息沟通,组织开展联合行动和综合执法,建立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共同完成东胜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今后,除区政府领导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其他人员工作若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负责人自行接替相应工作,不再另文通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2018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