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办发〔2023〕2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垂直协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关于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各项部署和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中做好现代能源经济、支持煤炭优质产能释放,提高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水平等要求,进一步打造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加快能源领域信息化建设,构建形成科学化、精细化、精准化能源监管服务管理体系,根据全市智慧能源服务体系建设专题部署会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东胜区智慧能源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组 长:高 明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杜 娟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史雪松 区政府副区长(常务副组长)
杨 云 区政府副区长
张建功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刘世文 罕台镇政府镇长
王 鹏 铜川镇政府镇长
刘 海 泊尔江海子镇政府镇长
赵亚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郝 亮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文斌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区粮食和物资
储备局局长
邵 勇 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高云胜 区财政局局长
袁志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栗 芳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刘 剑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苏海瑞 区统计局局长
张晓龙 区能源局局长
郝继军 区公安分局政委
王生荣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秦永平 区税务局局长
付来斌 市税务局第二分局局长
撖飞鹏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韩 啸 民族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永平 幸福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迎春 区大数据中心主任
张生荣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推动智慧能源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各成员单位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与传统监管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建立“1+3+N”体系,即1个“数据服务共享中心”、3个“管理服务配套体系”、N项“综合保障措施”,逐步健全完善煤炭产销服务体系,提高煤炭行业数字化治理水平,在推进煤炭产业治理规范有序的基础上,创优煤炭领域企业发展营商环境,推动煤炭行业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转型升级,提升行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晓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加强协调联络、日常监督和检查指导,并督促正确履行智慧能源服务体系建设职责,大力推行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定期抓好调度部署、分析、研判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要求
一是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关于智慧能源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高效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是各有关部门、各镇、各有关街道要认真落实行业主管和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管辖领域、范围主导作用,扎实推动智慧能源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三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区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开展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确保高标准建成智慧能源服务体系。
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调整外,其他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替其行政职务人员自行递补;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另文通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