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办发〔2023〕14号
各园区管理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区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增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作用,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鄂尔多
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 委 员: 韩 涛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常务副主任委员: 张 兵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委员 : 刘 存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茜 区司法局局长
常 任 委 员: 刘 洁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秀芬 区司法局副局长
郭永胜 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刘春艳 区司法局律师公正管理和科技信
息化室主任
韩 炜 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室主任
薛军捷 区司法局法制室主任
马雨濛 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主任
柳 溪 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室主任
高 慧 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室主任
李 欢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人
张光情 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
主任
李云霞 区司法局诉前对接办公室主任 李 璐 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室工作
人员
白 敏 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室工作
人员
非常任委员:与市人民政府复议委员会建立委员共享机制,东胜区不再另行选聘。
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执行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议定事项、一般性案件审理和日常事务处理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茜兼任、副主任由刘洁兼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审议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和研究本区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常任委员、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不另行发文。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