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对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建立健全安委会下设的能源安全生产委员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委员会、防火安全委员会、特种设备安全委员会、校园安全委员会、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委员会、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委员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等10个安全专业委员会的运行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韩 涛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常务副主任:高 明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 主 任:王 平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杜 娟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史雪松 区政府副区长
杨 云 区政府副区长
张 兵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张建功 区政府副区长
田月飞 区人武部部长
刘 存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军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赵亚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刘世文 罕台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鹏 铜川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海 泊尔江海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悦洋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直机关党工委书记
高 慧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魏剑鑫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宗教事务局局长
袁 飞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刘文斌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屈光荣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邵 勇 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梅景日 区民政局局长
李 茜 区司法局局长
高云胜 区财政局局长
王俊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志亮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袁志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祁永明 区水利局局长
王明英 区农牧局局长
张 珊 区商务局局长
吕 娜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任桂娥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栗 芳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刘 剑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晓龙 区能源局局长
田宝林 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副局长
张 勇 市生态环境局东胜区分局局长
王生荣 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局长
李海平 市林业和草原局东胜区分局局长
李 宏 东胜供电公司经理
郭玉成 铁西供电公司经理
鲍彩霞 区气象局局长
撖飞鹏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赵秋实 团区委书记
刘铁慧 区妇联主席
许 亮 交通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淑云 公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康小平 林荫街道办事处主任
兰 忠 建设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 洋 富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娟 天骄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洁 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主任
卢 峰 诃额伦街道办事处主任
秦冠琼 兴胜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万毅 纺织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 啸 民族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永平 幸福街道办事处主任
武振华 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东胜区一大队大队长
边宇强 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东胜区二大队大队长
孙 华 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东胜区三大队大队长
赵 利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刘海龙 区环境卫生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韩 军 区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刘海兵 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任
杨 瑞 区市政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 鲁 区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康忠荣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牛 健 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主任
牛 元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赵 群 区疾控中心主任
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二、安全专业委员会运行机制
安委会下设10个安全专业委员会,各安全专业委员会在安委会领导下工作,相关分管副区长任主任,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由牵头部门负责承担具体工作。
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定期向安委会报告有关工作;负责在本行业领域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管理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研究、探索遏制本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的有效办法和举措,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调度本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负责定期向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监督、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东胜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要求落实相关责任。
(一)能源安全生产委员会(包括煤矿、煤场、煤炭洗选场、煤炭集装站、电力、油气长输管道、新能源)
主 任:史雪松 区政府副区长
副 主 任: 张晓龙 区能源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分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林草分局、气象局、东胜供电公司、铁西供电公司、消防救援大队。
职 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分析研判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加强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对各镇、街道和各成员部门落实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行工作指导;研究部署全区能源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区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能源局副局长杨永亮担任。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委员会(包括烟花爆竹)
主 任: 高 明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 主 任:李 军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的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能源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东胜区二大队、消防救援大队。
职 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区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举措;研究分析全国各地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提出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对策措施;组织开展涉及多部门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治理;对各镇、街道、各成员部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重大政策和重大举措,汲取事故教训,采取的重大对策措施等方面实施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协调指导;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张惠冰担任。
(三)防火安全委员会
主 任: 高 明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 主 任:赵 利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体育局、工信和科技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公安分局、林草分局、气象局、东胜供电公司、铁西供电公司。
职 责: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适应全区消防工作情况的政策措施,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为区人民政府提出消防工作建议,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负责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区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协调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负责对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街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依法依规组织有关部门,参与火灾事故及抢险救援的处置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副主任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赵利兼任。
(四)特种设备安全委员会
主 任: 杜 娟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 主 任:刘 剑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体育局、工信和科技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能源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东胜供电公司、铁西供电公司。
职 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对重大隐患进行综合治理,对重大特种设备违法案件进行督办;开展工作经验交流,组织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状况,提出事故预防对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方式创新,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郭宝霞担任。
(五)校园安全委员会
主 任: 杨 云 区政府副区长
副 主 任:屈光荣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交管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职 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监管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校园安全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组织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开展校园安全综合督查、专项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动校园安全责任落实;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闫利军担任。
(六)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 杨 云 区政府副区长
副 主 任:任桂娥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疾控中心。
职 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医疗卫生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医疗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开展安全综合督查、专项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动安全责任落实;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明亮担任。
(七)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 杨 云 区政府副区长
副 主 任:吕 娜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体育局、工信和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局、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
职 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负责全区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综合调度;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袁成担任。
(八)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包括城镇燃气、自建房、农村房屋等)
主 任: 张建功 区政府副区长
副 主 任:高志亮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体育局、工信和科技局、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林草分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环境卫生事业服务中心、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中心、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市政管理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职 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负责全区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镇燃气、既有房屋(自建房和农村牧区房屋)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综合调度;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志军担任。
(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 张建功 区政府副区长
副 主 任:袁志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牧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气象局、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东胜区一大队、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东胜区二大队、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东胜区三大队、交管大队。
职 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负责全区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综合调度;研究审议综合交通运输安全领域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刘学颖担任。
(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主 任: 张 兵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副 主 任:张 玺 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教育体育局、工信和科技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交通运输局、农牧局、能源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气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交管大队。
职 责:贯彻落实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有关文件;组织参与疏堵保畅危险路段排除工作,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指导各成员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检查和专项督查;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东胜区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东胜区大队大队长袁军担任。
今后,除安委会主任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相应工作,不另文通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