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办发〔2021〕54号
各园区管理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各垂直协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区人民政府2021年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十四五”消防
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消防救援是社会安全保障的重要组成,承担着防范应对各类灾害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消防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规划。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乡规划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乡镇消防队》《关于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消防救援行业标准大全》《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尔多斯市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鄂尔多斯市城市总体规划》《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编制本规划,规划主要提出了“十四五”时期东胜区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是今后五年全区消防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各级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设消防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21-2025年;规划范围为:东胜区行政管辖范围区域,总面积2160平方公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第一章 规划基础
(一)消防执法监督改革不断深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消防执法改革决策部署,推动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简政放权,取消和精简3项消防审批;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和火灾多发频发行业领域重点监管,将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实施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执法公示制度,严格限制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消防人员职业规范,明确消防人员及其近亲属从业限制,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便民利企,实行容缺后补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等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将消防救援事业规划纳入东胜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确保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内容中包含消防救援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内容,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纳入东胜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确保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二、“十三五”期间消防救援事业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三五”期间,东胜区消防事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城乡统筹发展,全面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通过东胜区上下共同努力,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得到加强,全区防控火灾能力有效提升,保持了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局面,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
“十三五”期间,持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等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及文物古建等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东胜区联丰食品厂等一大批重大隐患得到彻底整改,持续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排查整治教育、卫生、文物、民政等行业内单位存在的问题隐患,认真梳理并建立台账,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全区累计投入2500余万元用于整改火灾隐患工作,整改火灾隐患2.2万余处,实施“三停”单位68家、临时查封94处,罚款235.4万元,行政拘留11人。
(二)消防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十三五”期间,消防工作作为全区实现经济结构转型、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工程,并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政府目标责任体系和社会综合治理内容,建立了“年初部署、年中察、年底考核”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制订消防工作责任书,明确消防责任区域与相应责任人。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逐级签订责任状,全面推动行业主(监)管部门落实消防监管责任,加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三)消防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
“十三五”期间,东胜区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投入消防经费3309万元,投入消防装备建设经费1500万元,同比“十二五”增长4.44%;新购执勤消防车6辆,同比“十二五”增长600%;采购消防装备、器材等7139件(套),同比“十二五”增长18.45%。消防基础设施欠账得到有效补充。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深入
“十三五”期间,全区不断强化消防宣传在火灾防控中的先导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与新媒体相互补充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以广播、电视、手机、微信、微博、抖音等宣传媒体为平台,多形式地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人民对消防知识知晓率和消防安全感知率显著提升。先后开展了“平安消防”“珍惜生命·守护家园”“关注消防·生命至上”等主题宣传活动339次;组织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2524余场次。
(五)消防灭火救援工作能力显著提升
“十三五”期间,东胜区消防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共出动消防车辆12545辆(次),出动消防人员51745人(次),火灾扑救2702起,抢险救援1489起,社会救助219起,抢救财产价值约2.7亿元,开展实战演练1204次;承担了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2018年国际能源大会、首届鄂尔多斯世界羊绒博览会、2019年国际羊绒羊毛大会、2020年内蒙古第八届百万青年冰雪节冬令营那达慕、烟花爆竹集中销毁等重大活动的执勤保卫任务。
三、“十三五”期间消防救援事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火灾起数有所上升、财产损失有所增加
“十三五”期间,东胜区累计出动警情3824起。其中火灾扑救2257起,抢险救援1347起,社会救助220起;火灾死亡1人,无人员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6227亿元。同比“十二五”期间,火灾起数上升190.7%,亡人数持平,伤人数下降100%,直接财产损失上升 542.3 %,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五年以来,火灾起数有所上升、财产损失有所增加,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表1-1 “十三五”期间东胜区火灾基本情况
年份 |
火灾起数(起) |
死亡人数(人) |
受伤人数(人) |
直接财产损失 (万元) |
|
“十三五” 时期 |
2016年 |
425 |
0 |
0 |
1001.84 |
2017年 |
474 |
0 |
0 |
8258.30 |
|
2018年 |
509 |
0 |
0 |
7286.14 |
|
2019年 |
475 |
0 |
0 |
8569.72 |
|
2020年 |
374 |
1 |
0 |
11111.2 |
|
合计 |
2257 |
1 |
0 |
36227.20 |
图1-1 “十三五”期间东胜区火灾起数统计图
(二)城镇火灾隐患问题越来越突出
1.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导致火灾隐患的多样化。例如,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居住环境、工作环境、活动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从宾馆到餐厅,从商场到KTV,从店铺到住宅,从高楼到地下,很多建筑装饰辉煌,且使用易燃材料,导致室内装修材料及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的火灾隐患。
2.随着城镇化进程深入推进,各类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三合一”和“九小”场所以及其他新型服务性场所大量出现,致灾因素不断增多。例如,一些列入拆迁范围仍使用的建筑、投入使用未办理消防手续的工程,特别是老城区、城乡结合部的棚户区,这类区域建筑类型多样,布局错综复杂,普遍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低、违规搭建临时建筑、防火间距不足、易燃可燃材料存放多、电气线路安装不规范、消防通道狭窄、疏散逃生困难等问题,存在着严重的火灾隐患。
3.公民消防安全意识的缺乏本身就是一种火灾隐患。例如,居民室内消火栓被杂物堆积、阻隔、遮挡,楼梯间堆放杂物和易燃物品,阻塞安全出口,私拉电线方便电动车充电,小区物业对消防安全管理缺位,违规停车占用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堵塞严重。在生产经营中无视消防法律法规,忽视消防安全,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群众消防知识普遍比较缺乏、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三)消防站数量欠账,公共消防安全基础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
消防规划编制落实与社会经济发展不能同步,消防站布局与城市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总量“欠账”和结构性“欠账”问题仍然存在,按照《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11-2030)》,全区应建消防站27处,实有5处,缺建22处。部分区域尚未完全开发,不具备建站条件,现有消防站数量与规划消防站数量相差甚远,未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 152-2017)要求,“十三五”时期,东胜区未建消防站,欠账率100%。
近几年,随着东胜经济发展,罕台镇已成为东胜区蔬菜生产和农畜产品开发基地,羊绒园区、食品园区、酒业园区等项目相继落户罕台。已建成的铜川的汽车博览园,现有消防站的灭火任务过重,每个消防站的平均责任区面积均过大,远超过消防安全规范规定的4-7平方公里的辖区范围;消防站与责任区内大部分地区的距离超过规定的5分钟行车路程,不能有效保障责任区消防安全。特别是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劳动力、资金等市场要素逐步向村镇流动,部分生产经营企业向农村转移,村镇消防安全资源配置不协调的局面将进一步加剧。
(四)消防车辆装备欠账,不能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受经济影响,对装备建设经费投入有限,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更新慢、更新率低;排烟和化学洗消车、涡喷和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干粉泡沫联用和压缩空气泡沫车等“高精尖专”车辆装备以及灭火救援器材装备不足,无法满足处置现代大型灾害事故需要;车辆进入更新换代高峰期,按12年服役期计算,2022年将有8辆消防车达到服役年限需要更换。
(五)消防给水设施欠账,制约灭火救援效率
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鹤建设不足,部分已有的市政消火栓因维护管理不到位,在城市建设及拓修道路时遭到损坏或拆除,未及时完善,需要加强管理维护。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火灾风险日益增大,村镇消防工作重视程度普遍不够,村镇普遍未设置消防水鹤和市政消火栓,在处置大型、复杂火灾时,难以满足消防用水需求,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灭火救援效率。
(六)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发展缓慢
消防队伍建设管理机制不明确,未建立长效机制,人员流动性大,经费投入不足,消防力量增长缓慢,消防力量与消防任务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同时,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的数量少、分布不均;已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未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配齐消防装备,企业专职消防队人员、车辆装备量明显不足、训练少和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突出,难以形成高效的灭火救援力量。
(七)消防车通道治理效果不明显
全市现有的老旧小区主要集中在东胜区。个别小区由于历史原因,消防车通道“先天”规划不到位,停车位偏少、消防车通道过窄。“后天”因所处地段原因,改建难度大,且缺少资金来源。新建、改建、扩建停车场进展缓慢,“停车难”已经普遍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从供需矛盾看,现有停车位数量跟不上车辆增长速率,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的现象时有发生。
(八)公民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率低
个别单位对消防宣传不够重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企业员工消防基础知识薄弱,“四个能力”水平不高,持证上岗率较低,部分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不能熟练操作自动消防设施。特别是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缺乏统筹安排,宣传不到位,公民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仅为67%,基层专职宣传人员不足,特殊时期无法及时有效的传递新闻内容和事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九)消防安全责任仍需进一步落实
个别部门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够牢固,对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仍需加强。需进一步落实园区、镇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职能稍显缺失。个别行业对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力度不够,部门之间联动互通机制不健全,主观能动性不强。社会消防治理体系仍需健全,个别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需进一步落实到位,特别是多产权和“三合一”场所,重经济利益、轻消防管理的现象比较突出,仍存在一定火灾隐患。
第二章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将消防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推进,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防控,全力破解消防事业发展难题,着力补齐消防工作短板,持续夯实消防工作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原则
结合城乡建设与社会发展以及经济转型升级,统筹消防事业均衡发展,合理配置城乡公共消防设施,综合部署城市防灾减灾体系,使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坚持预防为主与防消结合的原则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方针,突出预防为先,不断改善防火安全条件,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和致灾因素,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将预防和扑救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使防消相互促进、互为补充,以减少火灾危害。
(三)坚持依法治火与改革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强化区委政府主导、职能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充分发挥群众自觉参与的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责任体系。加强消防法治建设,不断健全消防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监督执法制度,积极创新社会消防治理模式,构建区委政府和行业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主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为群众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四)坚持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与处置灾情相协调原则
把有效处置灾情作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立足点,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提高消防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科技强警”目标,不断提升灭火救援和处突能力,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与应对灾情处置需要相协调。
三、总体目标
以达到相关消防规范要求为目标,逐步建立消防法制健全、宣传教育普及、监督管理有效、基础设施完善、技术装备良好、体制合理、队伍强大、训练有素、保障有力、适应东胜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特点的消防安全基本体系。
“十四五”期间,东胜区不断完善现代化消防综合救援体系建设,致力于打造全市、全自治区、乃至全国消防应急抢险“排头兵”的威武铁军形象。
——消防安全责任不断健全。深入落实《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政府加强对消防工作统筹领导,行业主(监)管部门和行政执法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工作,督促企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有序。
——消防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有效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新型监管体系,建立行业主管、消防监管两条主线并举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行业系统标准化、社会单位规范化达标建设活动。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亡人、伤人四项指标下降。
——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城乡消防专项规划全面制(修)订;消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本着“快补旧账、不欠新账”的原则,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部达标;消防车辆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升级优化;加快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确保与城镇化建设进程相适应。
——灭火救援水平满足发展需求。购置适应高层地下建筑、交通、煤化工、老旧城区、综合建筑等灭火救援和抢险救灾需要的车辆器材,配置高科技集成化防护装备,建设现代化消防指挥中心和训练设施,大力开展实战化训练,持续打造消防职业化、专业化队伍,全面提升灭火救援和抢险处突实战能力。
——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公众普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基本掌握火灾自防自救知识和技能,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明显提升,消防常识知晓率进一步提升。
——消防科技含量显著提升。“5G+智慧消防”建设有序推进并深度应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不断完善,科技研发与实战应用有效结合,火灾防范预警能力显著提升,实现“自动感知、快速反应、精确预警、高效联动”的火灾防控新格局。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落实党政领导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区委政府切实履行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自上而下建立消防安全责任链条,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评、政绩考核、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政务督查、社会综治考评、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内容,对重大火灾事故建立延伸调查体系,建立火灾隐患整改督办机制。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度,完善消防安全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以及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建立健全行业监管模式,各部门依法构建、督促、落实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责任制,因地制宜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消除火灾隐患。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教育、民政、卫生、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石化、电力等具有行业管理性质的企业,要在本行业系统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每年开展达标示范创建,培树一批标杆单位。强化派出所消防监管。
专栏1政府职能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
l 应急管理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监管行业消防监管职责,推动将消防工作作为安委会重点工作内容,纳入日常检查、督查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消防工作考核,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l 公安分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依法查处涉及消防安全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办理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等涉嫌消防安全生产犯罪的刑事案件。 l 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公共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设施及其承办的大型体育赛事的消防安全管理。 l 民政局负责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婚姻登记、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精神卫生福利等民政机构管理的行业消防安全。 l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许可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 l 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根据国家规定,将消防规划纳入相应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合理布局消防供水、消防队站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林业和草原部门负责林业、草原系统的行业消防安全。 l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依法按职权开展行政处罚;负责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燃气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协调配合市人民防空部门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l 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l 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文化和旅游系统的行业消防安全。 l 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的行业消防安全。 l 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烈士纪念、军休军供、优抚医院、光荣院等退役军人服务机构的行业消防安全。 l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生产、流通领域的电气、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等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电气、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质量违法行为。 l 宣传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直属单位及属地广播电视机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督促指导网站、微博、微信等移动互联网媒体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 l 能源局负责煤矿矿井地下部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l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储备粮储存环节、救灾物资储备环节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l 工信和科技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和行业规划;负责将消防科技进步纳入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消防安全重大科技攻关、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消防科研成果转化应用。 l 司法局负责指导监督监狱系统、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l 财政局负责按规定对消防资金进行预算管理。 l 统战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l 农牧局负责指导种植业、畜业、渔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l 水利局负责督促供水单位排查市政消火栓配置不足、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等问题。 l 消防救援大队在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组织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依职权实施消防行政处罚。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承担或参加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l 金融办按照职责负责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业机构、保险机构、期货业机构及服务网点、派出机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l 商务局负责指导、监督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三)提升单位主体责任
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全面建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常态机制,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到2025年,全面完成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措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水平,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控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二、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一)强化火灾隐患源头管控
依法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以及消防产品的生产、经销企业的管理,对违法失信行为和违反消防安全“承诺书”的违约失信行为或应当签署承诺书却不签署且擅自营业的违法失信行为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布;到2025年,消防产品生产、经销企业诚信度大幅提高,不合格消防产品市场占有率控制在5%以下。
(二)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评估,结合产业结构、经济特点和火灾形势,分析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建立常态化且有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重点围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火灾高危单位、区域性火灾隐患及重大火灾隐患,加大消防安全检查频次和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创新基层消防安全管理,严防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将老旧居民楼消防设施改造、消防车通道整治、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治理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纳入政府民生实事,由政府统筹安排、逐年推进解决。到2025年,涉及建筑防火性能、人员疏散逃生、建筑消防设施方面的火灾隐患存量明显减少。
(三)大力推进网格区域管理和联防机制
积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各级政府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推动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在2021年50%的镇、村、社区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网格化管理覆盖率分别达到70%、80%、90%、100%。
推广落实区域联防机制,合理划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联防片区,明确牵头单位,细化职责分工,开展专门培训。结合消防监督检查,组织联防单位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定期分析隐患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单位隐患自查自改、火灾自防自救和区域应急联动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在2021年全区重点区域建有的区域联防组织达到30%的基础上,2022年达到50%,2023年达到70%,2024年达到90%,2025年达到100%。
(四)严格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
严格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市、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持续推进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2020年至2022年,全区火灾总量总体下降,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整治,消防责任治理机制得到加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消防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专栏2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内容 |
1.打通生命通道工程 l 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 l 老旧小区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因地制宜实施“一地一策”治理工作; l 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区域新建停车场纳入规划事项,长期坚持; l 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2.集中开展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l 针对高层建筑四类整治重点,组织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三年整治计划,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l 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试点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制定大型综合体网格化消防管理、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全员消防培训等制度; 3.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整治 l 将老旧场所消防安全风险治理列入办实事工程、民生工程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 l 在试点地区建立火灾风险分区分类差异化防控措施; l 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做出三年规划建设部署; l 自然资源分局、住建局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4.打牢农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l 组织对园区、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开展消防安全评估管理,整治一批突出问题; l 结合村镇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同步规划部署消防安全改造; l 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建设和维护管理,推动建设村镇专职、志愿消防队。 5.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l 以教育、民政、文旅、卫健、文旅(文物)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对监管企业集中开展一轮排查整治,打造园区、各镇每类不少于2个标杆示范企业,并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6.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l 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 l 结合辖区物联网建设情况,有序推广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 l 结合辖区智慧城市建设进度,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7.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l 各党(组)委、宣传部、司法局、教体局、人社局,按职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制定企业单位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
(一)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联动及灾害事故分级预警机制
整合全区应急、气象、交通、公安、水利、卫健、消防救援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警情信息,完善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定期开展灾害事故预警会商,根据地质、气象、社会活动特点,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提升与联动单位协同作战能力。分灾种制定灾害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置手册,固化预警预报、应急响应、组织指挥、联勤联动、综合保障等工作机制。依托消防指挥调度系统,建设消防智能接处警、智能指挥系统平台。推动建立应急响应统筹协调机制,推进消防与大数据中心共享平台综合信息、视频监控平台对接。
(二)提高消防应急救援攻坚克难能力
坚持“训战一致”的原则,以实战化、模拟化、基地化训练为主线,健全完善实战化训练长效机制和系统化培训机制,突出整建制合成训练和区域性实战演练,全面提升队伍实战攻坚能力。结合当前消防救援队伍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要,加大消防救援和特种灾害事故专业队伍的发展建设,规范高层、地下、地震、水域、交通事故、供水等专业救援队,配齐配强车辆器材装备,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和训练。积极加强与工艺处置队伍、企业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力量的联训联演,提升整体综合救援能力。
(三)提升灭火救援综合保障水平
围绕打赢制胜的关键因素,建立和完善装备、信息、物资、 经费等综合应急保障体系,为应急救援队伍灭大火、抢大险、救大灾提供坚强保障。科学开展消防装备评估,建立与东胜区经济发展、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和灾害事故特点相适应的装备配备和优化机制,逐步实现消防装备建设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严格落实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标准,根据形势任务和经济发展情况,适时修改调整经费保障标准、保障范围,确保消防经费投入与当地灭火救援实际需求相一致。
(四)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立足消防救援队伍辅助补充力量的定位,按照“全面覆盖、 注重实效、标准适当、就近可及”的原则,大力发展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抗洪抢险专业救援队和微型消防站。推动地方政府按照“应建尽建、 按标建设”要求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推动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力量不足的园区、镇和区域建设政府专职消防力量。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建设专职消防队,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之间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加强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联勤联训,参与社会应急救援。以救早、灭小和“3 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在未建专职消防队且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
(一)扎实开展消防宣传工作
推动落实政府、部门、企业和公民的消防宣传责任和义务,不断加快消防宣传“七进”(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和消防科普基地建设进度。到2022年,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全面普及;到2025年,基本形成“政府领导,主体明确,群众参与,传媒主导,活动承载,教育渗透,培训强化,环境熏陶,运转有序”的消防宣传格局。
(二)大力提高公民消防意识
推动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课程,至2025年,实现全区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课时有保障、师资有力量、学习有课本、训练有指导,消防安全教育规范化、常态化。
加快移动互联网消防服务平台建设,2022年,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和行业系统领导、街道基层组织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消防安全网络管理负责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等特定人群全部加入消防网络平台和手机短信发送平台通讯录。全面提升公民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公众防范火灾、扑救初起火灾和疏散逃生能力,到2025年,全区公众消防安全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三)完善消防培训鉴定制度
大力开展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消防安全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农民工、保安队伍、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人员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2022年,建立消防科普知识传播团队,培养层级消防知识培训师,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员工、农民工、居(村)民、消防志愿者等重点人群的公益培训;2025年,初步形成市场主导、资源丰富、考训分离、竞争有序的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局面,督促全区重要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法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检测、维护人员,消防产品检修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场所特定岗位人员以及单位专(兼)职防火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到2025年,消防特有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
一、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一)编制城乡消防专项规划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统一部署,同步编制修订城乡消防专项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2023年全区3个镇完成消防规划制(修)订;2024年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完成消防规划制(修)订。
(二)推进消防队站建设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型消防站建设标准》(DB15/T494-2011)《乡镇消防队 》(GB/T35547-2017)等标准,落实消防规划内容,加大投入,推动消防站建设与城市发展速度同步。逐年提高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大力加快城市消防站建设步伐,切实增强东胜区抗御灾害事故的整体能力。
“十四五”期间,全区规划新建二级普通消防站2座(南物流园区消防站、伊煤路消防站);村镇专职(志愿)消防队3支(罕台镇二级村镇专职消防队、泊尔江海子镇二级村镇志愿消防队、铜川镇二级村镇专职消防队);抗洪抢险专业救援队1支。全力完成“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城乡统筹,功能齐备”消防站建设。加强对功能不完善消防队站及危旧营房升级改造,满足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的需要;住建、发改、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在新建消防站办理相关手续时,要确保消防站用地纳入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限(黄线),并加快审批手续办理,落实专项资金,确保消防站建设任务完成。
(三)提升消防装备建设水平
严格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标准》配齐所有消防站的车辆装备。根据东胜区灭火救援任务需要,配备贴近实战、科技含量高、技术性能好、适应处置现代灾害事故的消防车辆装备。
“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提高防护装备配备水平,加快个人防护装备的更新换代;优化车辆结构,加快主战消防车的升级换代。强化车辆装备针对性配备。提高举高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化学救援消防车、照明消防车、排烟消防车等车辆和侦检、破拆、堵漏、洗消、照明、排烟等器材装备的配备比例。
到2025年,所有消防站按标准配齐消防车辆、抢险救援器材、个人防护装备、灭火器材、力量编成装备,新购车辆、装备质量性能全部达到新颁技术标准要求。新购置消防车辆28辆、器材装备3731件(套)、灭火药剂73吨。
(四)加强城乡消防统筹发展
统筹城乡消防发展,将镇、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规划,与公共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农村要逐步满足消防责任区要求,并且配备1辆荷载灭火剂不小于5吨的水罐消防车。每年定期更换灭火药剂(具体根据灭火药剂的保质期进行更换储备)。
(五)加强市政消防水源建设
健全完善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机制,加大市政消火栓、水鹤补建改造力度。2025年前,逐年新建市政消防水鹤100座,消火栓25个。相关部门要做好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市政消火栓、水鹤完整好用。无市政集中供水、市政给水系统为间歇供水或供水能力不足的区域,应依主要河道、水库等天然水源设置消防取水点或建设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探索建设天然水源取水码头1处,位于三台基水库上游,满足周边用地的消防用水需求。
(六)加强消防通道建设
1.新建、改造的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应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
2.规范商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停车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章占道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3.加强居民住宅区消防车通道管理,保持畅通,对没有建设汽车停车库的居民住宅区,要结合环境改造,合理增设停车场设施。
4.规划区内所有消防道路的宽度、高度应不小于 4m×4m,街区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面积不小于 18m×18m的回车场。
5.对乡村道路限高杆进行拆除或者采取活动式限高杆,确保净高不应小于 4m,消防车能够顺利通行。
(七)加强消防训练设施建设
针对东胜区火灾事故类型和特点,“十四五”期间,根据城市消防站规划,完成2个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2个二级村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个村镇志愿消防队的建设任务。制定专职消防队和消防文员职业化运行机制,出台与职业特点相匹配的专职消防员经费保障标准,建立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统招、统训、统管机制和考核、奖惩、晋升、退出制度。将各类专职消防队伍统一纳入应急救援执勤、训练、作战和管理体系,完善装备配备、人员设置、场地建设、岗位培训等机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范》(DB15/T1897-2020)的标准和新增消防站人员配备要求,招收合同制政府专职队员68人、消防文员10人、城市消防志愿者100人、乡镇消防志愿者50人。改造训练场3个、新建训练馆2座。
二、推进实施智慧消防建设
(一)强化作战指挥中心建设
建立多部门与消防指挥中心系统智能化接入平台。通过对基础数据的深度整合及辅助平台的深度应用,实现扁平化、移动化、智能化指挥。立足火灾防控预警“自动化”、灭火救援指挥“智能化”、消防管理工作“信息化”的实际需要,到“十四五”末,将作战指挥中心建成以灭火救援指挥系统为核心,以图像综合集成传输平台、车辆定位及智能导航平台、消防“大数据”及移动指挥中心为辅助的新型作战指挥平台。
(二)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
对消防基础网络进行优化升级,消防指挥视频全部实现高清接入,实现高质量、超高速、大容量传输。购置卫星通信指挥车,建成移动指挥中心,配齐配全新型单兵定位装置、便携式中继等设备以及无人飞行器、轻型卫星移动站、专网海事卫星图传设备、移动指挥终端、消防车车载图像采集终端等设备,全面实现协同区域全覆盖、无盲区、立体化的通信模式。利用消防App智能终端实现多样化的功能和海量信息数据共享。研发“消防云”、“大数据”、“互联网+消防”应用平台,建成消防装备物联网系统和容灾备份中心。利用物联网技术构建智能消防安全信息平台,实现智慧防控、智慧作战、智慧执法、智慧管理。
(三)加强消防技防措施
借助移动物联网技术,探索实行对自动消防设施的联网控制,前移消防安全监控和处置关口。2022年以前,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组织开展控制模块和系统研发,并完成技术测试工作。到2025年,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普及应用物联网消防控制技术。
加快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水灭火系统行业推广,广泛在养老院、福利院、残疾人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幼儿园等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建筑进行安装,鼓励其他人居建筑安装使用。2022年,完成社会福利机构推广应用,到2025年,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水灭火系统的社会普及程度大幅提高,在此基础上探索研发报警监控平台,实现全社会联网监控。
(四)接入智慧消防大数据平台与卫星遥感火情监测平台
基于物联网核心技术,充分利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科技,接入智慧消防大数据监控云平台,做到自动报警、巡警规划、隐患排查、风险评估、设备管理、人员管理、大数据分析;将消防基础数据信息化,可视化,统一汇聚至平台,将“人防、物防、技防”应用于传统的消防管理和监督,达到事前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分析的目的,实现防火灭火救援指挥的智能化,通过电脑web或手机app,实现对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全面提升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监督,为共建平安东胜区保驾护航。
坚持依法治火,根据新《消防法》及配套规章修订情况,完善各项执法工作制度、便民服务措施。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梳理现行法律框架下消防执法存在的问题,为推进消防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提供实践依据。提升执法质量水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认真贯彻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规章,开展消防执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组织修订或制定配套性规范性文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政策、标准及管理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出台配套的规划、标准和管理规定,对现行管理办法中不能适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内容及时修订,确保在消防管理上与时俱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防火安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消防规划统筹推进,协调落实机制。加强《东胜区“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将规划实施进展纳入区政府督查内容,组织年度督查督办,定期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落实规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阶段性考核和评估,推动规划落实。
三、强化协调管理
发改、自然资源、财政、应急管理等部门要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共同推动规划的实施和完善。要加强年度消防工作实施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相关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与本规划的协调,特别是要加强消防站、消防装备、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衔接,确保落到实处。
四、保障经费投入
全面落实财政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20〕38号),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建立与“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和考评机制。多渠道增加对消防事业的投入,财政部门要根据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尤其是本规划中确定的消防站等项目,将所需资金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五、强化人才建设
建立消防救援队伍干部培养交流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可将消防救援干部纳入地方党政干部培训、挂职范围;探索畅通消防救援干部和地方党政干部的交流渠道,推动形成良性工作机制。保证各消防站人员配备满足规范要求的职数,建立完善招聘机制,保证招聘人员素质满足工作需要。
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和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对消防救援人员看病就医、子女入学入园、家属就业安置等方面提供优先优待政策,结合实际推进落实。
六、强化责任追究
针对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重点和方向,各园区、各镇、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规划实施方案,对规划中确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分解落实,与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消防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监督。加强对公共场所和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督促和帮助进行限期整改。
附件:1.《东胜区“十四五”期间消防专项规划修编计划》
2.《东胜区“十四五”期间消防队站建设规划一览表》
3.《东胜区“十四五”期间消防救援车辆装备建设规
划表》
4.《东胜区“十四五”期间消防救援队伍器材装备配备
规划表》
5.《东胜区“十四五”期间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
统计表》
6.《东胜区“十四五”期间专职队员及消防文员招收
规划表》
7.《东胜区“十四五”期间期间经费保障情况表》
东胜区“十四五”期间消防专项规划制(修)订计划表
|
全国重点镇 |
一般建制镇、乡(苏木) |
工业园区 |
2021年 |
罕台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制(修)订 |
|
工业园区完成消防专项规划制(修)订达40% |
2022年 |
—— |
泊尔江海子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制(修)订 |
工业园区完成消防专项规划制(修)订达60% |
2023年 |
—— |
铜川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制(修)订 |
工业园区完成消防专项规划制(修)订达80% |
2024年 |
—— |
—— |
工业园区完成消防专项规划制(修)订达100% |
2025年 |
—— |
—— |
—— |
备注 |
凡因总体规划调整、消防规划时效超期、编制要素不齐全或已不能满足城镇发展需要的地区均要对消防规划进行修编。 |
附件2
东胜区“十四五”期间消防队站建设规划一览表
|
序号 |
队站名称 |
地点 |
类别 |
级别 |
投资匡算(万元) |
建设时间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站 |
1 |
南物流园区消防站 |
东胜区南物流园区 |
新建 |
二级普通消防站 |
2000 |
2025年 |
2 |
伊煤路消防站 |
东胜区北出口 |
新建 |
二级普通消防站 |
2000 |
2024年 |
|
乡镇专职消防队 |
3 |
东胜区罕台镇二级村镇专职消防队 |
罕台镇 |
新建 |
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
500 |
2023年 |
4 |
东胜区铜川镇二级村镇专职消防队 |
铜川镇 |
新建 |
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
500 |
2025年 |
|
5 |
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村镇志愿消防队 |
泊尔江海子镇 |
新建 |
乡镇志愿消防队 |
350 |
2024年 |
东胜区“十四五”期间消防救援车辆装备建设规划表
年度 |
抢险救援器材配备率 |
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率 |
灭火器材配备率 |
力量编成装备配备率 |
全区消防车辆配备(单位:台) |
|
|||||||||||||||||
灭火类 |
举高类 |
专勤类 |
保障类 |
其他类 |
合计 |
投资匡算(万元) |
|||||||||||||||||
水罐车 |
泡沫车 |
压缩空气泡沫车 |
多剂联用车 |
高喷车 |
登高平台车 |
云梯车 |
抢险救援车 |
大功率排烟车 |
照明车 |
防化洗消车 |
核生化侦检车 |
通信指挥车 |
远程供水车 |
保障车 |
自装卸式消防车 |
工程车及其他新型消防车 |
|||||||
2021 |
70% |
80% |
80% |
80% |
6 |
1 |
1 |
|
1 |
0 |
0 |
1 |
0 |
0 |
|
|
0 |
0 |
|
|
|
10 |
|
2022 |
80% |
90% |
90% |
90% |
1 |
0 |
|
|
1 |
2 |
0 |
0 |
1 |
1 |
|
|
0 |
0 |
|
|
|
6 |
|
2023 |
90% |
100% |
100% |
100% |
1 |
0 |
|
|
1 |
0 |
1 |
0 |
0 |
0 |
|
|
1 |
1 |
|
|
|
5 |
|
2024 |
100% |
100% |
100% |
100% |
1 |
1 |
|
|
0 |
1 |
0 |
0 |
0 |
0 |
|
|
0 |
0 |
|
|
|
3 |
|
2025 |
100% |
100% |
100% |
100% |
2 |
0 |
|
|
1 |
0 |
0 |
1 |
0 |
0 |
|
|
0 |
0 |
|
|
|
4 |
|
合计 |
|
|
|
|
11 |
2 |
1 |
|
4 |
3 |
1 |
2 |
1 |
1 |
|
|
1 |
1 |
|
|
|
28 |
|
东胜区“十四五”期间消防救援队伍器材装备配备规划表
年度 |
全区消防器材配备〔单位:件(套)〕 |
全区消防灭火剂配备〔单位:吨〕 |
||||||||||||||||||
基本防护装备 |
特种防护装备 |
侦检器材 |
警戒器材 |
救生器材 |
破拆器材 |
堵漏器材 |
输转器材 |
洗消器材 |
照明排烟器材 |
输水器材 |
射水器材 |
其他器材 (65水带配件) |
小计 |
泡沫灭火剂 |
干粉灭火剂 |
气体灭火剂 |
其他灭火剂 |
小计 |
经费估算(万元) |
|
2021 |
210 |
100 |
17 |
50 |
100 |
16 |
10 |
4 |
25 |
8 |
202 |
60 |
10 |
812 |
10 |
2 |
|
0 |
12 |
|
2022 |
170 |
70 |
15 |
45 |
80 |
18 |
7 |
2 |
2 |
8 |
200 |
55 |
10 |
682 |
10 |
2 |
1 |
0 |
13 |
|
2023 |
190 |
100 |
19 |
40 |
105 |
15 |
8 |
4 |
4 |
8 |
203 |
50 |
10 |
756 |
10 |
2 |
|
0 |
12 |
|
2024 |
190 |
70 |
15 |
50 |
80 |
18 |
9 |
2 |
2 |
8 |
200 |
60 |
10 |
714 |
10 |
2 |
1 |
0 |
13 |
|
2025 |
200 |
110 |
17 |
45 |
105 |
15 |
8 |
4 |
5 |
8 |
200 |
55 |
10 |
782 |
10 |
2 |
|
0 |
12 |
|
合计 |
960 |
456 |
83 |
230 |
470 |
67 |
42 |
16 |
38 |
40 |
1005 |
280 |
50 |
3737 |
50 |
10 |
2 |
0 |
62 |
|
附件5
东胜区“十四五”期间市政消火栓(市政消防水鹤)统计表
年度 |
市政消火栓 |
市政消防水鹤 |
||
新建数 |
维修数 |
新建数 |
维修数 |
|
2021 |
5 |
3 |
22 |
10 |
2022 |
5 |
3 |
22 |
12 |
2023 |
5 |
3 |
20 |
12 |
2024 |
5 |
3 |
19 |
10 |
2025 |
5 |
3 |
17 |
10 |
合计 |
25 |
15 |
100 |
54 |
附件6
东胜区“十四五”期间专职队员及消防文员招收规划表
消防救援 机构 |
招收计划年份 |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
专职队员 |
消防文员 |
专职队员 |
消防文员 |
专职队员 |
消防文员 |
专职队员 |
消防文员 |
专职队员 |
消防文员 |
|
东胜区 |
0 |
2 |
0 |
2 |
15 |
2 |
15 |
2 |
15 |
2 |
合计 |
0 |
2 |
0 |
2 |
15 |
2 |
15 |
2 |
15 |
2 |
附件7
东胜区“十四五”期间经费保障情况表
|
十三五经费保障 |
十四五经费保障目标 |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基本经费 |
专项经费 |
基本 经费 |
专项 经费 |
基本 经费 |
专项 经费 |
基本 经费 |
专项经费 |
基本 经费 |
专项 经费 |
基本 经费 |
专项经费 |
基本 经费 |
专项经费 |
基本 经费 |
专项经费 |
基本 经费 |
专项经费 |
基本 经费 |
专项经费 |
|
东胜区大队 |
350 |
0 |
306 |
1500 |
350 |
0 |
300 |
15 |
500 |
0 |
535 |
|
550 |
|
550 |
|
550 |
|
550 |
|
合计 |
350 |
0 |
306 |
1500 |
350 |
0 |
300 |
15 |
500 |
0 |
535 |
|
550 |
|
550 |
|
550 |
|
5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