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局直属队、各管理执法队:
根据《关于印发东胜区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的通知》(鄂东双办发〔2024〕2号)要求,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我局将对东胜区登记备案的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的宣传品、登记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户外宣传活动、登记备案的城市公共停车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同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组织领导
为了全面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康忠荣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张 波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财旺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王治国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乔 欣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李成才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主任
高利杰 局直属队队长
刘 龙 管理执法一队队长
刘尚荣 管理执法二队队长
方少荣 管理执法三队队长
贾海峰 管理执法四队队长
刘 磊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勤保障室主任
王 燕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信访接待室主任
蔺雪峰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法规培训室主任
吴 鹏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项业务室主任
白银东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培训室,具体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协调、组织、指导等日常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及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我局制定的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时间节点,制定涉及批次工作安排,牵头组织落实,确保2024年度各批次双随机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完成。
二、抽查内容
(一)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是否按规定的形式、材质、时限设置。
(二)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是否破损,是否需要更换;
(三)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户外宣传活动是否按规定的地点、内容、时限设置;
(四)城市公共停车场运营秩序的日常执法巡查,公共收费停车场市容环境及停车秩序,公共收费停车场是否符合备案要求。
三、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组成
(一)抽查对象
登记备案的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的宣传品、登记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户外宣传活动、登记备案的城市公共停车场。
(二)抽查人员
抽查人员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四、抽查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 2024年12月30日。
五、抽查比例
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
六、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采取现场检查。
七、抽查结果运用
抽查工作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录入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定程序及时处理,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队所、大队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各科室队所、大队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规范执法意识,在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
(三)各科室队所、中心要注意总结“双随机”抽查工作经验,加强信息沟通和报送,在实施“双随机”抽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局专项业务室。
附件:1.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2.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3日
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xlsx |
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