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气象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1 |
油库、气库、弹药库、石化等易燃易爆企业和工程防雷防静电安全联合抽查 |
是否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及建立雷电灾害应急预案;防雷设施是否通过所属地防雷机构的安全检测;建立雷电灾害预警接收终端情况的检查;防雷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
防雷重点单位(主要对易 燃易爆、危化企业等检 查)和新建、扩建、改建 的油库、气库、弹药库 、化学品仓库、石化等 易燃易爆等建设工程和 场所 |
东胜区气象局 |
东胜区应急管理局、东胜区住建局 |
附件2: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气象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联合抽查任务名称 |
发起部门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或数量 |
检查方式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1 |
油库、气库、弹药库、石化等易燃易爆企业和工程防雷防静电安全联合抽查 |
是否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及建立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防雷设施是否通过所属地防雷机构的安全检测;建立雷电灾害预警接收终端情况的检查;防雷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
防雷重点单位(主要对易 燃易爆、危化企业等检 查)和新建、扩建、改建 的油库、气库、弹药库 、化学品仓库、石化等 易燃易爆等建设工程和 场所 |
5%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东胜区气象局 |
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东胜区住建局 |
3月 |
10月 |
附件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气象局执法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姓名 |
所属部门 |
鲍彩霞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气象局 |
呼群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气象局 |
徐永丰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气象局 |
乔驿媛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气象局 |
李雨阳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气象局 |
哈日桂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气象局 |
王云路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气象局 |
附件4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气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东胜区防雷安全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效率,促进依法行政,积极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各项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一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三、工作方法和措施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单位的权力清单,明确随机抽查的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及要求。
(二)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职权范围,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依据企业生存状态,动态调整,确定抽查频次,实现分类、分事项检索并随机抽取。对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
(三)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科室、性别、执法证号等。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四)实行动态管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根据行政检查职权的调整和监管对象、行政检查人员的变更,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行政检查职权合法、监管对象名录完整、行政检查人员合格。
(五)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每年年底(12月31日前)制定下一年度检查计划。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包括被检查对象的范围、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既要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也要防止抽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实现全覆盖。
(六)实施年度检查计划。
1、检查对象可以根据机构设置和监管工作需要,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定向抽查是指根据检查对象类型、性质及所在的区域等特定条件,采取抽签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根据检查工作实际结合应用,确保执法效能。
2、抽取执法检查人员,除邀请的部分专家外,根据实际需要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相应随机抽取2-3位检查人员。如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再次抽取替代执法检查人员。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随机进行分配,实施检查。由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和局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共同负责。
(七)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如多个种类检查事项或者对同一监管对象有多项检查事项的,应当进行检查事项整合,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企业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随机检查原则上一次性完成,避免重复检查。但是,对于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的事项,可不定时进行随机抽查。
(八)抽查方式。采取随机抽查、现场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审查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报告、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并完善相关资料、建档。
(九)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双随机”抽查事项实行“一检查一通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提高检查活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中涉及的属于本部门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职责的其他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十)探索开展联合抽查。结合我区实际,探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提高执法效能,减轻基层负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机制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是对传统监管理念、方式的革新探索。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完善领导成立局机关“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鲍彩霞
副组长:呼群
组 员:徐永丰、乔驿媛、李雨阳、哈日桂、王云路
(二)统一公开。定期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的开展执行情况。
(三)加强宣传。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双随机”中好的做法和成效,应开展宣传报道,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严肃纪律。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对抽查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或消极不作为的执法人员,将依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问责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