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落实自治区、市关于退役军人事务方面的政策规定,研究拟订东胜区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方案等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
(二)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服务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三)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组织指导东胜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九)承担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自治区、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贯彻执行关于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总结表彰,负责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宣扬工作。
(十)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职能转变。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处理和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工作。承担退役军人相关政策研究,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统计等工作。
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表彰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相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
(二)移交安置管理和创业就业室。
承担区本级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岗前培训以及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安置等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指导区本级光荣院工作。
拟订东胜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承担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三)双拥和优抚褒扬纪念室。
协调指导落实东胜区拥军优属、抚恤、医疗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指导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服务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和英雄烈士保护等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计划并指导做好管理维护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下设二级事业单位1个,东胜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东胜区烈士陵园保护所)。
一、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二、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四、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地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
五、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建好用好大数据资源,及时向行政部门反馈信息情况,提供决策参考;对接本旗县(市、区)电子政务外网,推进"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建设,实现远程信访、信息互通、指挥调度、视频会商等。
六、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七、建立健全走访慰问退役军人长效机制,经常性开展走访慰问,特别要在春节和"八一"建军节前,组织大走访大慰问活动。遇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八、完成本旗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地址:东胜区联邦大厦银座5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夏季),2:30-5:30(冬季)
负责人:栗航
联系方式:0477-838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