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评审结果的公示
资料来源:区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5-03-25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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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商务厅会同财政厅、农牧厅共同组织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经盟市审核推荐、专家评审、部门商议及商务厅党组会审定等程序,确定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11个、自治区级项目1个,现将名单进行公示:

  一、试点县名单(11):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土默特左旗

  包头市:九原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兴安盟:阿尔山市

  通辽市:科尔沁区

  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东胜区、伊金霍洛旗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

  二、自治区级项目(1个):

  奈曼旗废旧家电再生资源回收跨区域物流中心项目

  公示期自3月25日至3月2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向自治区商务厅反映。反映材料请加盖公章,个人请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自治区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电话:0471-6945209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5号楼6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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