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标本兼治,打造良好校外校外艺术教育生态
资料来源: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4-10-08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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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东胜区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创新监督方式和机制,实现对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全流程监管,推动“双减”工作走深走实,切实营造了良好的校外艺术教育生态。

  一、暖城·暖企,推出线上一网通办

  依托文旅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以打造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方位服务体系为目标,对面向艺培机构、群众的所有服务事项,大力推动全流程线上办理,着力打造“流程优、效率高、服务好”的营商环境实现审批提速,便民提效,服务提质

  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全面推进线上“一网通办”服务,实行艺培机构审批全程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办结、网上自动存档,真正实现艺培机构审批“零见面”“零费用”“零跑腿”,切实解决艺培机构、群众办理业务“成本高”、新办机构咨询业务修改材料“跑腿多”、机构准备“材料繁”等问题。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将校外艺术培训机构的审批、出证、资金监管、平台入驻、注销等业务纳入平台办理,用户通过校外培训APP 机构端(家长端)可实时跟踪办理进度,实现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服务透明化。

  线上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多省心”,为东胜艺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营造一流环境贡献力量。

  二、志愿参与,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构建良好教育生态,推进东胜区艺培机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局机关艺术室面向东胜区文化艺术培训行业协会成员单位公开招募了“双减”工作志愿监督员。志愿监督员主要工作职责为监督并反馈本地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借学校名义招生、占用学校办学资源,办班收费行为;监督并反馈本地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等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监督并反馈本地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使用教材教辅行为;监督并反馈本地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监督并反馈本地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情况,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暖城做东,引才入胜”,签订人才战略合作协议

  做好与高校共建工作是加强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的重要路径,也是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发展的内在要求。6月21日,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积极行动,与内蒙古艺术学院附属中等专科艺术学校签订了人才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的合作将在人才实训、人才供需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深入推动校地融合发展,为东胜区文旅事业发展提供强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下一步,将紧紧围绕“暖城做东,引才入胜”专项行动,就本次战略合作积极做好落实落地工作,深入开展研究、推动成果转化,贯通理论实践,推动专业教育与行业发展实现双赢。

  四、搭建舞台,组织成立艺培行业协会

  组织成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艺术培训行业协会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造就新时代文化艺术人才队伍积蓄力量的具体举措,也是东胜区提高文化艺术软实力的客观要求,对于推动我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将有着积极的意义。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艺术培训行业协会的成立,不仅为东胜区文化艺术培训行业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大舞台,也必将为丰富东胜区文化艺术生活,继承和发扬优秀文化传统,繁荣东胜区文化艺术事业作出积极的贡献。

  协会把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作为文化艺术培训的根本出发点,始终坚持以高尚的情操塑造人,以优质的教育创造美好生活。始终坚持文化艺术为民、文化艺术惠民、文化艺术乐民,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艺术事业,以精彩纷呈的文艺课程,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学习需求,让文化艺术走向千家万户,让百姓共享文化艺术发展成果,不断丰富群众文化艺术生活。

  五、积极行动,维护家长和学生合法权益

  东胜区文旅局积极行动,切实维护家长、学生利益,协助东胜公安分局破获一起利用假“艺术等级证书”实施诈骗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帮助38名受害家长挽回损失5万余元。

  六、严格准入,抓实审批登记管理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按照“先证后照、一址一审”的原则,严格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做好意识形态领域把关,加强从业人员资格审核,抓实资质审批工作,严格落实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严格对照有关规定对机构申请的经营场所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查看消防安全设施是否达标,无消防验收场所一律不予审批。今年上半年新审批备案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30家,截至目前平台注册机构共计177家;审核备案社会艺术考级68场次;向社会公布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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