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资料来源: 发布日期:2013-12-27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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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及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树脂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奇瑞乘用车厂区内,占地面积12762 m2项目总投资46725.1万元。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奇瑞乘用车配套的前后保险杠、仪表板、门户板等塑料件,建设规模为年产25万辆份,主要生产为奇瑞P系列及B14、A13乘用车配套的仪表板、前后保险杠、门护板和其他小塑料件(挡泥板、散热器格栅、换挡前挡板、储物盒等)的注塑成型,以及前后保险杠的涂漆任务。

  主要建设树脂厂房,内部包括注塑车间和涂装车间,其他公用、环保及办公生活设施依托奇瑞乘用车厂内的设施。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装备制造基地通北三街8号

  联系人:王淑芳

  联系电话:0553-592683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45号

  邮编:014010

  联系人:徐柳青

  联系电话:0472-6966761

  电子邮件:xuliuqing@beris.cn

  传真:0472-6966791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主要环保措施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采取先进、可靠的污染治理措施达标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环境的影响满足标准要求。

  1、废气

  废气污染主要为:注塑成型产生的有机气体;涂装喷漆室、流平间和烘干室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

  注塑成型过程产生的少量有机气体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排入室外,经过预测对周围环境影响有限。涂装车间喷漆采用机械手自动喷,提高了油漆的利用率;同时采用密闭的文丘里喷漆室,其对漆雾净化效率可达98%以上;喷漆、流平、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直接燃烧装置进行净化,使有机废气分解成水和二氧化碳后经高18m排气筒排放;此外车间采暖、工艺烘干均利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热源,大大减少了燃料燃烧带来的污染。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废气排放能达到排放标准的要求。

  2、废水

  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包括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软水设备排水,涂装车间前处理废水、喷漆废水等,以及生活污水。

  本项目利用奇瑞乘用车厂现有的污水处理站,该污水处理站的剩余处理能力、处理工艺均满足本项目的处理需要,出水水质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处理后废水最终进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物

  主要包括:涂装车间产生的漆渣、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产余(废)料及生活垃圾等。

  对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危废贮存污染控制要求进行贮存,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或安全处置;一般固废采取综合利用、安全处置措施进行处理。

  4、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水泵以及其他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

  对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消声、减振、隔声措施,对厂界的影响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项目选址合理;所采用技术、设备处于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并且采用了先进、经济、可靠的污染治理措施,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到最低限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经采取治理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要求,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严格执行和落实设计及环评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是可行的。

  六、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或是索要环评相关信息和环境影响评价简本。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七、注意事项      1、本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10个工作日内。      2、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环评报告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或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和反映,以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3、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以示负责和便于核实情况,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4、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士,来信或参加填写调查表请按调查表内容填写个人和单位基本情况并签名。

  特此公告!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

  201312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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