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海明堡直升机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资料来源: 发布日期:2013-11-08 09:36
字号:
打印: 保存:
  

    一 项目概况

  鄂尔多斯市海明堡直升机制造有限公司拟在内蒙古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内建设鄂尔多斯海明堡直升机制造项目。本项目为轻型飞机组装制造,主要生产蜂鸟260L(4-5座)直升机,设计生产能力为300架/年。本项目主要为飞机组装,生产工艺包括部件配装、飞机总装及地面试车,飞机所需的航材部件均为外购。本项目主要建设的厂房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直升机总装厂房、直升机维修厂房、直升机SKD航材仓库、停机库、综合办公楼、航空产品展示中心、会议中心、直升机停机坪、直升机试飞跑道等。

  本次建设项目不包括地面试车及试飞。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飞机喷漆废气(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飞机喷漆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飞机淋雨试验废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COD、BOD5、SS、石油类),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万利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运营期产噪设备主要为空压机、水泵、风机等,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交由环卫部门分类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后,能保证项目各项污染物达到有关排放标准,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为最小,对周围地区环境的影响降为最小。因此从环保方面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以将对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反馈至本评价单位。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时间

  联系人:田宁   010-62038293

  电子邮箱:avichuanping@126.com

  公示期限: 2013年111日~20131115

  六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如下途经获取、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 发邮件至联系邮箱获取;

  2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环境评价与规划研究所获取。

  获取期限: 2013年111日~20131115

官方微信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端

便民热线

智能问答

智能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