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东胜区赵乾龙水果批发部)
东市监执字〔2024〕74号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抽检的1个食品区抽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东胜区赵乾龙水果批发部经营不合格食品的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香蕉,购进日期:2024年9月12日,抽样基数:6kg;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东胜区赵乾龙水果批发部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东胜区赵乾龙水果批发部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