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东胜区朋来花生商行)
资料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10-23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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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市监执字〔2024〕70号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抽检枸杞的抽检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东胜区朋来花生商行经营不合格食品的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枸杞,购进日期:2024年8月28日,抽样数量:1.2kg;检验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 检验机构: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东胜区朋来花生商行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东胜区朋来花生商行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