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东胜区金羽综合超市)
东市监执字〔2024〕69号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抽检的1个食品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东胜区金羽综合超市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油菜,购进日期:20240730,抽样数量:2.5kg,检验不合格项目: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东胜区金羽综合超市经营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东胜区金羽综合超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东胜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