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资料来源: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2-11-04 09:00
字号:
打印: 保存: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929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东胜区审计局局长王存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常委会作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按照区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东胜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年主要目标任务完成较好,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积极落实财税政策,推动经济稳定向好。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完善征管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优质项目落地投产,为财政收入持续增收注入活力。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12.8%、27.6%,有力支持了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有保有压”,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全年财政民生支出投入49.7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0.1%。争取债券资金4.5亿元,重点用于市政道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中小学校舍建设、防疫物资储备等重点项目支出,基本民生得到有力保障。

——多措并举化解政府债务,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夯实政府债务底数,积极创新化债工作思路。全面推进民营企业账款清理,土地一级开发债务清算,房地产领域突出矛盾问题解决。通过预算安排、压缩一般性支出、清缴税费、清理债权、资产处置、盘活存量等措施,积极稳妥加快隐性债务化解工作。

——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助力完善体制机制。区委和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多次统一调度,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出专题部署。审计部门更加注重推进解决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完善提示提醒工作机制,推进整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有效发挥了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至2022年7月,2021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审计整改问题金额91,542.53万元,完善制度20项。个别整改存在难度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均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审计机关后期将进行跟踪督查。

一、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21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92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16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政府性基金收入14.6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3.9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0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2.60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2.57亿元,各项社会保险本年收支结余-9.9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2.14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区本级财政预算,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财政支出进度较上年明显加快,年度预算执行总体较好。

2021年,区财政局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方面,部分行政性收费未按规定编制部门预算,导致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和完整。二是预算执行方面,上级专项资金未下达到位、未严格按规定的预算级次拨款。三是绩效管理方面,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覆盖面小、项目绩效申报目标审核不到位、预算执行环节绩效运行监控机制不完善。四是财政收入方面,部分行政性收费未有效开展。

二、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5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现场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预算管理不断规范,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金额呈下降趋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个别部门单位未按预算批复用途使用资金;个别部门单位决算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较大。

(二)预算收支不够严格。2个单位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列支费用;1个部门单位未履行规定程序进行调整预算;2个单位结转结余资金未按存量资金管理规定上缴财政。

(三)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2个单位10项工程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未建立绩效评估机制。

(四)未严格执行财经法规,财务管理不够规范。3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2个部门单位应缴未缴合同印花税;2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清理和规范往来款项;1个部门单位未按相关规定预付工程项目款,资金管理存在风险。

(五)内控制度建设不够完善。2个部门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

三、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完成了落实降费政策、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盘活存量资金等三项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抽查41个部门单位、68个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一是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和规范,二是部门接待费预算编制不够科学规范。

(二)盘活存量资金方面。一是14个部门单位确认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二是财政部门对已收回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三是支出核算不实,账面结余结转不准确。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完成2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财务核算不规范。二是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规范。

五、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完成7个区直部门单位、1个国有企业的11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履行重大经济决策职责方面。工程项目应招标未招标、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二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方面,未使用公务卡报销费用,原始凭证不合规,债权不够明晰,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超范围列支车辆运行维护费。三是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执行方面,“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完善、子公司未缴企业利润、担保事项存在风险。

六、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完成5个部门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不到位。二是内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七、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完成2个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对9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国有资产审计及调查。

(一)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审计。2个全资国有企业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运营管理方面,超范围使用借款、未按规定保存重要记录及资料、重要会计事项签批不规范、库存商品管理不规范、未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二是财务核算方面,未正确核算收入和成本,会计信息未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未按规定登记会计账簿,未按规定填制记账凭证,未及时确认收入。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结合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延伸审计调查4个部门单位,审计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二是房屋等资产管理不到位。三是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未及时办理资产手续。

八、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审计发现并移送违法问题线索12件。其中:税务征收类问题3件,主要是发票管理及税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建设工程类问题3件,主要是工程建设程序不完善的问题;政府采购类问题1件,主要是采购程序不合规的问题;财政财务管理类问题5件,主要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九、审计建议

(一)健全现代财政制度,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完善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的衔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一是管好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加强资金的统筹管理,合理分配,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实部门在预算编制、执行结果、绩效管理和资金监管中的主体责任,加强预算约束,提升预算执行质效。

(二)加大资金统筹盘活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加强资产资金管理各关键环节和领域的监督检查,及时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一是盘活使用资源资产。有效盘活沉淀资金和闲置资产,完善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统筹盘活衔接机制,加大对存量资金再安排项目的监督力度。二是促进盘活的存量资金高效使用,避免资金沉淀和结转,切实把有限资金用在急需领域。

(三)加强全面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突出绩效导向,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一是部门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推动绩效目标和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下达。二是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链条,形成预算绩效闭环管理。

(四)严守风险“底线”,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加强政府性债务实时监控,精准识别债务,防范债务风险。一是持续推进存量债务化解,加快对涉及政企合作的隐性债务进行清算。合理防范债务风险。二是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的统筹衔接,积极推动项目实施进度,避免债券资金闲置,提高资金质效。

(五)健全国有企业监管体系,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益。一是加强对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动态跟踪和运营监管,完善投资管理制度和决策程序,防范投资决策风险,提高项目运营收益。二是强化内部审计能力建设,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设置合理岗位,增强人员配备,形成权力制约,从源头上遏制不规范行为。

(六)规范部门单位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经秩序。一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等国家相关政策,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等行政运行经费支出管理;依法进行财务核算;强化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二是加强内部控制,规范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完善合同签订;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定期盘点资产,及时办理资产权属登记,夯实资产家底,多措并举提高单位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本报告反映的是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审计发现的96个问题中,属于上一年度审计发现的27个问题完成整改针对今年审计发现的69个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审计局将加强整改,并向人大常委会作整改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