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公示
资料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3-10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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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应急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原《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5年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编制指南及模版的通知矿安综202454号)要求,结合东胜区工作实际,现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予以公示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减负六条措施(试行)的通知鄂府发〔2025〕3号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明确实施行政检查的执法主体,为企业减负,结合年我安全生产状况和执法检查情况,编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企业、检查事项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比例和方式等内容,确保全年执法检查工作高质量有序开展,避免出现随意执法、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扰乱营商环境的执法行为和不分轻重主次、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全面检查执法全力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夯实安全稳定基础,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严格执法,强化服务,一手严厉打击应急管理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一手积极推进普法教育为企业提供安全服务,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通过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有序、有针对性、分级、分类别地开展全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监管工作加大问题企业监管力度,将高风险和重点企业列入年度执法检查执法计划,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严格检查。严厉打击应急管理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扎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和控制一般事故坚持“边执法边普法”,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程序,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主要工作任务

  (一)重点检查对象范围、比例及检查内容

  1.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重点检查范围为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建设在大型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大型水源地、重要铁路和公路、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上游的尾矿库,高压高含硫石油天然气开采生产经营单位;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3)烟花爆竹批发单位;

  4煤矿企业;

  5)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6)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7)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8)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9)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10)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11)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12)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2.全年对55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占年度监督检查企业总数的16%。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11家、冶金等工贸企业5烟花爆竹企业10家、煤矿企业29家

  3.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管理的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具体检查内容根据企业特点从重点检查内容中抽取,必要时进行全面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范围、比例及检查内容

  1.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一般检查范围为: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2.全年287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般检查占年度监督检查企业总数的91%。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98医药企业1家、工贸企业39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1家、烟花爆竹零售企业129家、8家培训机构、4家非煤矿山企业、7家煤矿上级公司。

  3.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管理的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具体检查内容根据企业特点从重点检查内容中抽取,必要时进行全面检查。

  其他检查对象范围及内容

  1.按照煤矿分管分类监管相关要求对29座煤矿,划分为A、B、C、D四类,实施分类安全监督检查。

  2.按照《鄂尔多斯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减负六条措施(试行)》相关内容在煤矿开采领域推行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升行政检查质效,在严控行政检查频次的同时,积极主动对企业开展合规指导帮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3.区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煤矿开采领域抽查内容为:

  (1)煤矿证照有效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

  (2)生产企业投入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求;

  (3)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且是否按要求进行贯彻落实。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4.《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5.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

  6.《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

  7.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

  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9.《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矿安〔2021〕168);

  10.《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

  11.《中共中央办公厅⠼/span>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35号);

  12.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span>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228。;

  1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内应急党委发〔20221);

  14.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应急字〔2021〕126号);

  15.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4号令);

  1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

  17.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5年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编制指南及模版的通知矿安综202454号)

  18.《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分类监管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2018〕15号;

  19.《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企业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分级监管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24号);

  20.《煤矿安全规程》(2016年2月2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 2022年1月6日应急管理部令第8号修正);

  21.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鄂应急发〔2024〕156号

  22.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分类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应急发〔2024〕19号

  2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减负六条措施(试行)的通知鄂府发〔2025〕3号)。

  五、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受应急管理局机关领导,监督检查工作由局机关相关业务室及执法大队执法监督室负责实施。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2.执法中认定的事实是否准确;

  3.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4.执法活动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准确;

  5.执法人员是否风纪严整,文明执法;

  6.执法文书是否规范;

  7.其他应监督、检查的内容。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次开展专项执法督查后形成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能及时纠正的要及时纠正,造成影响的要按照局机关相关规章制度处理。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的,将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高度重视并严格按计划落实执法检查工作。以更加坚定的政治立场,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推动安全执法工作不断向前,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鄂尔多斯市“三个四”工作任务贡献执法力量。

  )规范执法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手册》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实施行政处罚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裁量适当、符合法定程序、法律文书规范齐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案件合法公正

  执法为民,廉洁奉公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法的同时大力开展普法宣法工作,积极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服务。执法过程中要始终把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挺在前面严守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按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履职尽责坚决杜绝以执法检查的名义为自身谋私利,务必做到公正执法、廉洁奉公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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