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申报新型城镇化及城乡公共设施建设资金项目
资料来源: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2-03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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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内党发〔2014〕20号)文件精神,东胜区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区公园路(景观大街-和顺街)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申报2023年东胜区新型城镇化及城乡公共设施建设资金,申请金额1200万元。